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桐乡市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示范县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12日
桐乡市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
放心示范县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示范县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农产品生产和消费安全,按照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示范县创建内容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一)总体要求
围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并重、标准化生产和执法监管共抓,进一步落实市、镇(街道)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和生产经营主体第一责任,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着力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目标任务
建立机构队伍健全、责任落实到位、管控措施有效、制度机制基本完善、运行规范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主要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比例50%以上,农业标准化生产程度达60%以上;杜绝禁用药物使用,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不发生IV级及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实现质量安全案件查处率、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率两个100%;公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知识与技术知晓率达80%以上,满意度达到70%以上。
二、创建内容
(一)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体系
1.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严格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依法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市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各职能部门职责明确,各项保障措施有力,市域整体推进。科学统筹规划,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出台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指导意见。建立健全财政保障机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规模满足监管工作实际需要,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强化考核评价,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市政府对镇(街道)的考核。
2.强化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农产品生产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畜禽屠宰企业、收购贩运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的质量安全第一责任。农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和规模种养殖场100%落实生产记录、质量承诺和产品自检或委托检测制度,屠宰企业建立并严格执行进场查验、“瘦肉精”自检和质量追溯等制度。
(二)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1.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体系。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监管和综合执法机构健全,人员编制与监管职责、任务相适应,保障经费落实,岗位责任明确,管理制度健全。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能力建设达到“有机构、有职能、有人员、有设备、有经费”的要求,管理制度健全,充分发挥作用。建立健全村级食品安全网格员队伍,配备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对当地农产品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管理、指导和服务。主要农产品生产企业配备质量安全内检员,负责田间生产档案记载、质量安全品牌认证、产地准出和质量安全追溯管理。
2.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积极推进市、镇(街道)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支持生产经营主体自建检测室,进一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网络。积极推进基层检测点规范化建设,市、镇(街道)两级快速检测免费向社会公众开放。
(三)完善农业标准化体系
1.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完善农业地方标准,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主导产业标准化生产模式图或标准简图入企(社、场)率100%。支持开展“三品一标”认证,2015年新增认证农产品7只以上,三品产地面积占食用农产品生产面积的50%以上,鼓励有条件的农产品生产主体争创名牌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