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公平竞争,助推我市“美丽城市建设”,根据桐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无证无照经营规范整治行动方案》(桐市监〔2015〕17号),结合大麻镇实际,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无证无照经营规范整治行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保障公平竞争、消除安全隐患”为中心,以“查无照、除隐患、强基础、”为切入点,动员和发挥各方力量,对全镇范围内存在重大生产安全、食品安全隐患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取缔,使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
二、工作目标
(一)无照经营查处取缔机制逐步完善。强化无照经营查处力度,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的守法经营意识进一步增强。
(二)安全隐患场所进一步减少。到2015年年底,全镇“三合一”场所和涉及有安全生产隐患和食品安全隐患的无证无照经营活动得到明显减少。
(三)无照经营户数的增长势头得到根本扭转,争取在今后三年内,无照经营行为得到明显规范,无照经营活动明显减少。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区域。
1.学校周边,河道两岸,主要道路两侧。
2. 镇区主要街道、农贸市场周边等。
3.多合一场所、标准厂房。
4.工业园区、农村居住区。
(二)重点对象。
1.影响我镇创卫等重点工作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2.从事网吧、培训机构(文化课以外非学历教育培训)、食品药品经营、餐饮、宾馆、歌舞娱乐、家纺布艺及其后整理、砂石料、五小行业等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3.“三合一”场所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三)整治范围。
1.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2.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3.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4、食品药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家纺后整理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四、整治方式
1.结合大麻镇实际,着重整治效果,采取由镇政府统一集中组织开展整治、各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整治或自行组织开展集中整治相结合的方式。
2.在整治中结合开展零无照一条街和零无照行业建设。每项创建活动不得少于50家经营户,证照齐全100%,亮照(证)率100%。
五、工作步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