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桐乡市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实施办法》已经市十五届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桐乡市人民政府桐乡市人民武装部
2015年8月13日
桐乡市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征兵工作
的实施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军区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12〕93号)、《嘉兴市人民政府 嘉兴军分区关于印发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嘉政发〔2015〕47 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市征兵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征兵宣传教育
(一)完善宣传机制。要高度重视征兵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宣传网络,形成宣传、教育、民政、兵役机关等部门协作配合的长效工作机制。要把征兵工作宣传列入全民国防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计划,纳入职业规划和就业指导,纳入高中段学校及初中、小学国防教育,广泛开展全民国防教育和征兵政策法规咨询。要规范国防教育的组织实施和内容,加强公民依法服兵役教育。
(二)拓展宣传渠道。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及有关部门、兵役机关和学校要充分挖掘属地宣传资源,军地联动开展好征兵宣传,积极营造“依法征兵、参军光荣”的良好社会氛围。每年5月第二周为全市大学生“征兵宣传周”、7月为全市“征兵宣传月”。年度征兵工作期间,新闻媒体开辟征兵工作专栏;“桐乡新闻网”、“桐乡国防教育网”及学校“校园网”开设征兵(国防教育)工作网页;桐乡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在重要时段插播征兵宣传标语和专题宣传片;广泛运用新媒体拓展征兵宣传渠道。各类学校要普遍开展“军人荣誉墙”建设。
(三)营造拥军氛围。积极倡导“一人当兵、全家光荣”的好风气,民政局要为入伍青年家庭统一制作“光荣之家”牌匾,由各镇(街道)、开发区和振东新区负责悬挂和报送立功喜报。每年“八一”节前,主要媒体要宣扬立功受奖的入伍青年。每年“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行政村(社区)要安排时间专门走访慰问退役军人和服现役军人家庭。
二、进一步完善征兵优抚安置政策
(四)明确招考录用优惠政策。在我市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和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招聘时,根据浙江省、嘉兴市统一部署,同等条件下优先录(聘)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在每年我市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中,分别推出一定比例的普通岗位,用于定向本市户籍大学生退役士兵。招考镇(街道)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等岗位时,根据省有关规定和岗位实际需求情况,重点面向全日制大学毕业的退役士兵招考。在行政村民兵连长选配、社区招聘工作人员时,要把退役士兵作为主要对象,退役大学生士兵在3年内参加大学生“村官”招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退役大学生士兵被各级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录用或招聘为“村官”、社区工作人员的,其军龄按连续工龄计入实际工作年限,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由录用单位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工资和福利待遇。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生时,根据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统一规定,享受相应的优惠加分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