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桐乡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8日
桐乡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营造有利于残疾儿童少年发展的社会氛围,完善特殊教育支持保障体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国办发〔2014〕1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7部门关于浙江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103号)以及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嘉政办发〔2014〕11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优先发展。以促进残疾儿童受教育为根本任务,把残疾儿童放在中心位置,坚持一切为了残疾儿童,优先规划,优先发展。
(二)政府主导,社会协同。突出政府主体责任,将特殊教育放在重要位置,采取政府主导、教育牵头,各部门与社会各方密切协作,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保障特殊教育健康发展。
(三)学段衔接,全面覆盖。坚持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为主体,进一步扩大特殊教育规模,建立幼儿园、中小学相衔接,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段教育全覆盖的特殊教育体系。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实施全纳教育,使每一个残疾孩子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建立和完善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特殊教育服务保障机制,形成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进一步提升。到2016年,在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全免费义务教育的基础上,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正常儿童少年的水平,实施特殊教育向学前教育和高中段教育延伸,使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机会明显增加。
(二)主要任务
1. 提高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针对实名登记的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残疾状况和教育需求,采用送教上门、随班就读等多种形式,安排其接受义务教育。到2016年底,适龄“三残”(视残、听残、智残)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8%以上。
2.推进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工作。积极构建以桐乡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为核心,普通学校和特教学校共同参与的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区域管理体系。加快推进普通小学和初中学校示范性资源教室建设,按需扩大随班就读的规模。
3.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按照省有关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根据残疾儿童少年变化情况,特殊教育教职工编制实行每学年动态调整,重点加强教育与康复相结合的专职教师队伍建设。高质量完成特殊教育教师培训计划,培养一批市级骨干特殊教育教师,提高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化水平。
4.积极完善特殊教育体系。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三年教育,加快推进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逐步提高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比例。到2016年底,残疾儿童入园率达到85%以上,基本满足残疾儿童入园需求。
5.切实加强条件保障。认真执行国家颁发的《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和《三类特殊教育学校教学与康复训练仪器设备配备标准》,提高特殊教育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建立健全覆盖全体残疾学生的资助体系,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加强残疾学生学习和生活无障碍设施建设。
6. 努力提升特殊教育质量。建立特殊教育质量监测评价体系。按标准控制班额,选择适合残疾学生学习特点的教材体系,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全面落实课程纲要,加强教育与康复的有机结合,采取多种手段对残疾学生实施个别化教育与康复,整体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与康复水平,切实提高特殊教育质量。
三、工作举措
(一)实施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提升计划。进一步完善“盲教育以省为主、聋教育以市为主、培智教育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布局规划。支持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和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设立特教班。按持证适龄残疾儿童的残疾程度,采取“轻度残障随班就读、中度残障就读特教学校、重度残障送教上门”的原则,采用办好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形式,对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实施特殊教育,不断巩固和提高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质量与水平。
(二)实施随班就读、送教上门质量提升计划。全面推进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工作,进一步完善随班就读工作管理体系,建立由特教学校、医疗等机构专业人员组成的随班就读专家指导组,协调和指导开展残障学生的筛查、认定、教育康复等工作。按照“就近随班、适度集中”的原则,逐步分批在普通学校配备特殊教育资源教室、无障碍设施等建设,为中轻度残障儿童少年接受教育提供各种方便与支持。普通幼儿园、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同时,以送教上门等形式对重度肢体残疾、重度智力残疾、孤独症、脑瘫和多重残疾儿童少年等实施义务教育,并将其纳入学籍管理,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完善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的引领机制,发挥其在教学研究、师资培训、课程开发、学生培养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对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工作的巡回管理、过程性指导和技术支持,使之发展成为本市随班就读工作的管理中心、研究中心、资源中心、指导中心和服务中心,确保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的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