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9日
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促进土地
集约节约利用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引导企业树立“亩产论英雄”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税收调节经济的杠杆作用,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推进经济转型升级,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15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111号)和《关于印发<桐乡市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桐委办发〔2014〕26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