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全镇各单位:
为进一步适应人口老龄化的新形势,推动洲泉镇老年体育事业的不断发展,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文化体育生活需求,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体育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3〕63号)、《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体育工作的通知》(嘉政办发〔2013〕156号)、《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体育工作意见的通知》(桐政办发〔2014〕113号)等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洲泉镇老年体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对老年体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老年人的健康状况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老年体育是老龄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体育事业特别是群众性体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市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期,洲泉镇老年人口也已达14392人,占洲泉镇总人口的22.65%。进一步加强老年体育工作,引导更多老年人参加体育健身活动,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对推进洲泉镇社会、经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洲泉镇老年体育工作得到了长足的发展,老年体协组织网络基本形成,老年体育骨干队伍不断壮大,老年体育人口不断增加,老年人体育健身意识不断增强,洲泉镇老年人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不断提高,促进了家庭和睦幸福、社会和谐稳定。但随着洲泉镇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加快,洲泉镇老年体育工作发展还不平衡,无法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各单位要从“民生体育、快乐体育、和谐体育”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对老年体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主动关心,热情支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老年体育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基层老年体协组织建设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老年体育的组织建设,进一步健全规范已健全规范已建的老年体协组织。凡到届的,要按章程规定进行换届;凡有人员变动的,要及时进行调整充实,便于开展活动的单位建立联合老年体协组织,从而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老年体育组织网络、各村(社区)、各单位要支持帮助各老年体协加强自身建设,推选威望高、热心老年体育事业、身体健康的退休老同志担任协会负责人,聘请组织能力强的退职村干部或者安排在职干部专职负责协会的日常事务,保障协会日常工作顺利开展,并给予协会专职人员适当补贴。基层老年体协要当好好参谋、助手,争取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完善规章制度,加强体育站(点)、骨干队伍、专业队伍等建设,立足基层村(社区),面向广大老年群体,积极宣传引导,认真组织指导,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老年人科学健身的需求,不断推动镇老年体育事业健康发展。
三、进一步加大老年体育健身所需经费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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