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现将桐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未年初及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桐安委办〔2015〕3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河山镇人民政府
201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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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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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安委办〔2015〕36号 |
关于切实做好岁未年初及2016年
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岁末年初及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
岁末年初是生产经营活动旺季,客流物流增加,大型文娱活动、集会等增多。同时受雨雪、冰冻、雾霾等灾害性天气影响,事故易发多发。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和各部门、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措施,确保岁末年初和节日期间安全平稳。各类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从业人员风险意识和安全教育培训,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加强交通运输、消防和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
各(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和各部门、各单位要针对岁末年初与节日期间社会活动及气候特点,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
一是加强对道路和水上运输的安全管理,严查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非法载客以及违规冒险行车(船)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重点路段、水域的事故隐患。要统筹做好春运安全工作,加强恶劣天气下道路通行安全管理、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确保安全有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