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桐乡市政府产业扶持基金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30日
桐乡市政府产业扶持基金实施办法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设立政府产业基金的意见》(浙政发〔2015〕11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产业基金运作与管理的指导意见》(浙财企〔2015〕70号)、《桐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桐乡市政府产业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桐政发〔2015〕2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规范和加强桐乡市政府产业扶持基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一、目的意义
设立桐乡市政府产业扶持基金(以下简称“扶持基金”)旨在通过创新投融资机制,以国有控股公司为基金承载主体,实现政府主导推动市场化单一机制难以操作的各类政府直投项目、债务重组项目、资产并购项目以及对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一事一议项目,探索建立政府直投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投融资运作机制。
二、基金规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