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提高专项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有序性,经市政府研究,现将《桐乡市市级“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目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编制和报批等工作。其中,重点专项规划由市政府审批发布,一般专项规划由市发改局和牵头部门(单位)联合发布。专项规划编制目录可根据需要进行必要调整和完善。列入专项规划编制目录的重点专项规划原则上应在2016年6月底前发布规划文本并组织实施,一般专项规划应在2016年12月底前发布规划文本并组织实施。
附件:桐乡市市级“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目录
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23日
附件
桐乡市市级“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目录
一、重点专项规划(9项)
1.桐乡市科学技术“十三五”规划
(牵头单位:科技局)
2.桐乡市新型农业现代化“十三五”规划
(牵头单位:农经局)
3.桐乡市工业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
(牵头单位:经信局)
4.桐乡市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牵头单位:发改局<服务业发展局>)
5.桐乡市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
(牵头单位:发改局)
6.桐乡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三五”规划
(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
7.桐乡市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
(牵头单位:水利局)
8.桐乡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
(牵头单位:环保局)
9.桐乡市国土资源发展“十三五”规划
(牵头单位:国土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