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振东新区: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和《浙江省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依法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的监管,着力推进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双控工作,现将2016年全市能源监察计划下达给你们。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计划安排。2016年计划完成13家重点用能企业及大型公共建筑的能源监察任务,其中重点用能企业10家、大型公共建筑3家(见附件1)。
二、监察内容。重点用能单位的能耗(电耗)状况、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执行情况;能源管理岗位的设立、节能基础管理和节能降耗措施以及节能目标责任制等的落实情况;监督抽查大型公共建筑(商场、宾馆、饭店、医院、学校及机关办公楼等)用能定额和空调采暖(制冷)、照明等标准及规定的执行情况;查处违法违规用能等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