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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桐乡市关于企业投资项目“多评合一”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
为推动我市企业投资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企业投资项目评估审批流程,中心印发《桐乡市关于企业投资项目“多评合一”的实施方案(试行)》,请遵照执行。
桐乡市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3月31日
桐乡市关于企业投资项目“多评合一”的实施方案(试行)
为全面提高行政效能,切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创新优化企业投资项目评估审批流程,将各项评估由串联方式调整为并联方式进行,加强整合优化,实行统一受理、统一评估、统一评审、统一审批的服务新模式,进一步深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缩短项目审批办理时间,优化经济发展服务环境。
一、实施范围
桐乡市范围内企业投资项目经工业投资项目前评估通过后,即可开展“多评合一”。主要包括项目前期推进阶段所涉及的节能评估、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等4项评估(根据项目的类型和需要开展各项评估)。
按规定不需要进行工业投资项目前评估的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厂房除外),取得备案通知书等重要受理要件后即可直接进入“多评合一”程序。
二、基本方法
(一)平行评估、并联审批
在市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中心设立“多评合一”受理平台(以下简称为“多评合一”受理平台),实行一表式平行评估、并联审批。符合评估受理条件的项目,由项目单位自愿申报至“多评合一”受理平台,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由项目单位自行选择具有相关资质的评估中介机构,双方签订服务合同,并将合同信息在桐乡市中介机构信息网进行网上备案,同步开展中介评估服务。评估结束后,由“多评合一”受理平台负责将中介评估情况流转至各部门进行审批。部门如在审查材料过程中,因书面材料的缺陷致无法推进,“多评合一”受理平台及时与项目单位对接,进行修改或补正材料。在此过程中项目流程中止,完善材料后再行办理。如因项目存在实质性问题无法推进的,立即告知项目单位和各相关部门,并终止流程。
同时各部门负责自身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各项评估的审查工作,具体是:
市经信局负责节能评估的审查工作,规范能评中介服务发展。
市环保局负责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查工作,规范环评中介服务发展。
市安监局负责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工作,规范安全评价中介服务发展。
市水利局负责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工作,规范水土保持中介服务发展。
市中介机构监管办协同各职能部门共同负责全市行政审批中介机构及中介服务事项的管理工作。
(二)规范中介、公平竞争
1.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列入“多评合一”的评估事项均已纳入中介清单管理的中介服务事项,各职能部门不得以其他未列入清单管理的中介服务事项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
2.破除中介服务垄断和利益关联。各部门设定的区域性、行业性或部门间中介服务机构执业限制一律取消,严禁通过限额管理控制中介服务机构数量。严禁各类相互串通、限制市场自由竞争或操纵中介服务市场的各种行为。
3.规范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建立健全我市中介服务项目价格管理制度,中介服务机构应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规范自身收费行为。
4.建立中介机构不良行为信用档案。将中介机构及其有关服务的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桐乡市中介机构信息网”作为本市中介机构信息公开平台,接受社会监督。
5.试行中介服务合同信息网上备案。各部门负责督促涉批中介服务合同网上备案工作,进一步扩大信息共享面,开放社会监督渠道,合同信息网上备案工作纳入中介机构年度信用等级评价范围。
(三)提前介入、全程督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