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市有关人力社保工作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稳中求进、转中求好”工作主基调,以翻篇归零的心态再出发,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推动人力社保事业创新发展,为“十三五”人力社保事业发展开好局,为加快把桐乡建设成为诗画水乡典范、旅游人文名城、网络智慧强市奠定坚实基础。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16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围绕“创新驱动”优服务,力促人才品牌更响亮
(一)扎实推进“金凤凰计划”。提高全社会人才意识,充分调动全市基层平台积极性,重点引进一批初创型、成长型创业领军人才和与我市产业配套的创新人才。着力培养和造就一支门类齐全、数量充足、技艺精湛、梯次合理的人才队伍,加快打造浙北人才高地。做好国家、省“千人计划”、“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申报和桐乡市级创业创新领军人才申报评审工作。加大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和优秀创新团队引进力度,全年完成嘉兴级以上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引进培育数10个。
(二)精准引进高层次人才。用好快速决策机制和快速评审机制,加快高科技人才项目落地。围绕乌镇互联网创新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按照“一网引领四化”部署,大力引进互联网高端人才。创新招才手段,加强与国内外猎头公司和中介机构的联系与合作,加快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和优秀创新团队的引进工作。发布重点领域、产业人才需求目录,开展高校人才交流活动,推行“项目+人才”模式,提高人才引进实效。吸引各类风投机构落户桐乡,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领军人才企业的综合融资支持。全年培养引进各类人才5000人,其中高层次人才480人。
(三)精细培育高技能人才。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深入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和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工作。完善创业培训体系,大力培养我市电商人才。进一步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岗位练兵技能比武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引领示范作用。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全年新增高技能人才5000人,其中新技师250人;中初级培训人数4000人;创业培训1000人;职业技能鉴定发证人数11000人。
(四)完善人才服务功能。推进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打造英才集聚平台。加快人才服务体系建设,实行“一站式”服务,强化高层次人才服务联盟运作。大力实施人才安居工程,完善全市人才公寓建设,建立人才住房保障体系。实施“人才回归”三年行动计划,改善人才发展环境,吸引更多桐乡籍高校毕业生回乡创新创业。强化人才市场公共服务功能,实施人才市场服务外包改革,提高人力资源要素市场配置作用。
二、围绕“创业引领”造氛围,力促就业创业更充分
(一)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重点推进《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的落实执行,细化政策申报审核流程和管理办法,切实提高政策实施效果。探索在就业创业培训、公益性招聘、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等方面开展政府购买服务试点。
(二)改善大众创业生态环境。发挥创业基地孵化功能,鼓励新建或利用闲置场地改造建设一批创业园,积极开展省级创业孵化园申报认定。鼓励各镇(街道)结合当地产业特点,探索建设创业小镇,建立覆盖城乡的创业型城市建设工作格局。开展大众创业专项行动,建立健全创业导师库和创业项目库。扶持农村电子商务创业,推进农村创业就业服务体系建设。
(三)统筹做好重点人群就业工作。健全“政策引导、实名登记、跟踪服务、培训托底”工作机制,引导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小微企业就业和进行自主创业,全年安排160名大学生参加见习。落实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措施,做好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加大困难家庭大学生就业援助。统筹做好被征地人员分流安置以及妇女、残疾人、退役士兵等群体的就业工作。支持农村劳务合作社规范发展,促进农村闲置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全年新增城镇就业12500人,帮助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就业5550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165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
(四)加快桐乡技师学院建设步伐。加强两校区融合,建立校企合作联盟平台,深化校企合作,提升职业教育内涵发展水平,大力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建设省级特色公共实训基地,提升学院美誉度和社会影响力,主动服务地方经济,力争实现去“筹”。
三、围绕“普惠共享”克难点,力促保障体系更完善
(一)完善实施社会保险政策。加强政策宣传力度,继续完善各项社会保险政策,继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稳妥做好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预算、结算工作,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二)稳步提高社会保险覆盖率。建立全民参保登记动态机制,引导未参保人员应保尽保。夯实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全年首次新增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000人,净增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8200人、8000人、4100人和4100人;社会养老、医疗保障覆盖率保持在98%和99%以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95%以上,财政配套补助资金(风险基金)按时到位率100%;各镇(街道)户籍人员社会保险覆盖率在原有基础上增加3个百分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