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嘉兴市职称工作整体部署,现将2016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计划(嘉人社〔2016〕8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落实上报,并结合我市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评委会应在规定的上报材料截止时间前完成审议推荐工作并按时上报推荐材料,其中:工程初级评委会应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中小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应在11月底前完成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教育及卫生中评委均应在10月底前完成各自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推荐。评委会召开前,应将评审对象基本情况和资格审查情况以适当方式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初评会因故不能召开的,可就应当审议的评审情况书面委托中评会进行评审。
二、按照评审计划,除行业(系列)评委会主管部门对报送材料另有要求外,其余各评审对象申报材料均应在时效内(参看附件3)直接报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桐乡市中华路98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411室,联系人:庄漪波,联系电话:88110825,市府网660200),报送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三、涉及今年评审工作中的网上申报、信息采集、学历认证、继续教育等内容,请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系列参照往年程序;我市工程初级评委会审议的评审材料,暂不采用网上申报。
四、社保证明。其缴纳主体须与申报单位一致,其提交时限一般为:初级不少于6个月;中级不少于1年;高级不少于3年。
五、事业单位的职称评审,2017年起将全面实行与岗位聘用相结合的办法,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今年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报职称,应提交《事业单位人员申报职称(职务)岗位审核表》(附件十二,须经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审核盖章),各主管部门及其下属事业单位要从严控制职称评审申报推荐人选,原则上应在空缺岗位数内择优推荐;有空缺岗位数的单位也应从实际出发制订逐年申报计划,不建议一次性将空缺岗位数申报满额。
六、对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其申报材料一律予以退回,并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