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印发《崇福镇“三小车辆”专项整治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经济区)各部门:
现将《崇福镇“三小车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
崇福镇人民政府 |
|
|
2016年7月15日 |
|
崇福镇“三小车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近年来,我镇“三轮厢式载人电动车、人力三轮车、四轮厢式载人电动车”(下面统称“三小车辆”)乱停乱开,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特别是三轮厢式载人电动车急剧增多,不仅扰乱了镇区公共交通秩序,而且成为我镇交通安全重大隐患。为切实维护全镇交通秩序,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创造文明、畅通、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经我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2016年7月10日开始,在镇区范围开展对“三小车辆”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为抓手,按照“政府领导,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方针,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近期与远期相结合,专项整治和常态严管相结合”的工作思路,以遏制“三小车辆”扰乱交通秩序,彻底改善镇区交通环境为根本出发点,坚持教育与处罚并重的原则,本着“教育在先、处罚在后”的理念,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进一步强化“三小车辆”的源头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为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强化“三小车辆”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改善镇区交通环境,特成立“三小车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督导工作。
组长:曹国强
副组长:李中、朱建林、高国欣、姚利勇、朱鏏
成员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分局、派出所、交警中队、市场监管分局、镇综治办、司法所、宣传办、民政办、信访办及中山社区、崇德社区、语溪社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朱建林(兼)
副主任:姚海锋、朱伟杰、顾战强、沈秀国(专)、沈伟忠
成员:由各单位抽调8名人员组成,其中综合行政执法分局2人,交警中队2人,综治大队2人,派出所2人;(待新招8名人员到位后,抽调人员回原单位工作,新招人员管理由交警中队负责)。
办公室设于原羊阳驾校内。
三、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努力达到以下工作目标:
(一)镇区范围内禁止不符合标准和未列入《浙江省电动车上牌目录》的电瓶车在道路上行驶,无牌无证、非法载人、非法改装和非法运营等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二)“三小车辆”从事非法客运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三)镇内违法违规生产、销售三轮电瓶车等行为得到查处,经营活动更加规范;
(四)建立健全镇区“三小车辆”管理长效机制。
四、整治重点及内容
(一)重点道路
崇德路、青阳路、世纪大道、语溪大道、建业路等镇区主要道路以及周边区域交通违法突出路段、路口等。
(二)重点部位
涉及汽车站、公交车站,各大市场、商场、银行、医院、学校、休闲广场和娱乐中心等人流、车辆相对密集的区域和地段。
(三)整治内容
1.三轮、四轮厢式载人电动车非法运营以及无牌无证、非法改装、闯禁等交通违法行为;
2.人力三轮车非法改装、乱停乱放等违章违规行为;
3.非法运营、非法载人等违法行为;
4.违法违规生产、销售三轮、四轮厢式载人电瓶车的行为。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6年7月10日—7月30日)
1.营造宣传氛围。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和互联网等新闻媒介,向社会发布整治公告,广泛宣传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和政策措施。采用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把这次整治宣传工作深入到村、社区、每个车辆生产销售网点和每个群众,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和参与整治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组织路面执法人员发放宣传资料,开展面对面的劝导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