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现就《桐乡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制定的相关情况及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制定背景
(一)目的和意义
为深入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严格落实省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增强规划的科学性、严肃性和权威性,促进城市健康发展,我局制定了《桐乡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城乡规划是引导和调控城乡建设,保护和管理城乡空间资源的重要依据和手段,在指导城乡有序发展,提高建设和管理水平发挥着重要作用。现行《桐乡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自2004年经桐乡市人民政府批准施行已有十余年,为我市加强城市规划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我市城市功能日趋完善,城市品位明显提升,对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分别于2008年和2013年相继实施,城乡规划工作的背景发生了很大变化,原有的《桐乡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受城乡二元结构影响将城市和乡村分别对待,难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发展需要。另一方面,《桐乡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技术规定》已于今年4月完成修订并发布实施,亟需我市制订新的《管理办法》。
(二)制定依据
《管理办法》的制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浙江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管理办法》,同时参照《嘉兴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及说明
《管理办法》分为“总则”、“城乡规划的制定与修改”、“城乡规划的实施”、“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附则”五章,共四十二条。总体思路是在《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的基础上,针对我市城乡规划管理中的实际工作,进一步补充、细化有关的管理内容,增强城乡规划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1.关于总则。主要是在《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的基础上,对规划体系和城乡规划委员会作了补充和完善:规划体系中除法定规划外加入了其它非法定的用于指导城乡空间布局与建设的空间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