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桐乡市委、桐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桐委发〔2016〕17号)和省、市民政部门相关精神,进一步加强民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快推进“法治民政”建设,结合我市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现将《全市民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桐乡市民政局
2016年12月30日
全市民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
(2016-2020年)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系列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有关民政的重要论述,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全面深化“法治桐乡”建设新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深化“法治桐乡”建设中的基础作用,进一步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创新普法宣传方式,突出民政特色,不断扩展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为实现我市“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美丽幸福新桐乡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全市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民政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进一步深化,法治民政建设取得更大进展,全体党员党章党规意识明显增强,民政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逐步提高。通过深入扎实的法治宣传教育,促进民政干部“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推动形成尊崇宪法遵守法律、信仰法治的法治氛围。
(三)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民政事业发展的中心工作,在全市民政系统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安排和落实好法治宣传教育各项任务,积极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为“法治桐乡”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坚持以民为本,服务群众。着眼于广大群众对保障基本民生、优化社会服务、创新社会治理等民政领域的法治需求,把法治宣传教育与服务群众紧密结合起来, 坚持法治、德治和自治相结合,促进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引导社会公众自觉遵守民政法律法规,合法合理维护自身权益。
坚持改革创新,注重实效。积极探索“七五”普法新思路,主动占领新阵地、搭建新平台,加强新媒体新技术的运用,推进民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载体平台、方式方法创新,根据不同对象的实际和特点,分类实施民政法治宣传教育,突出重点对象、重点内容,做到按需施教、精准发力,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感染力和有效性。
坚持问题导向,践法于行。立足工作实际,准确查找民政普法和民政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症施策、强化监督、评估和考核,不断提升民政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在领会法治精神实质上下功夫,在入脑入心上下功夫,做到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促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深入人心。深入学习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断,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生动实践。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使全社会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和主要措施,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增强全社会参与全面深化法治桐乡建设的自觉性。
(二)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增强宪法观念。认真组织“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特别要加大依法行政领域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大力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相关行政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系统理解掌握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和法律制度,提升依法办事能力。在学习宣传法律知识的同时,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培育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意识。
(三)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党章宣传学习,教育引导民政系统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各项党内法规。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及各类廉政法纪、革命传统等教育基地的作用,将党内法规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和作风教育相结合,提高党内法规宣传教育实效。持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增强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地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