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经济开发区(高桥街道),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高质量完成统计任务,现把《2020年统计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20年统计工作考核办法
桐乡市统计局
2020年8月10日
附件:
2020年统计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强化依法统计,规范统计业务,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服务能力,高质量地完成各项统计工作任务,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经济开发区(高桥街道),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五部分:1.统计基层基础工作,2.统计法制工作,3.统计服务工作,4.统计专业业务工作,5.人口普查。
详见《镇(街道)统计工作考核项目表》。
三、考核办法
(一)考核实行百分制,统计基层基础工作13分,统计法制工作13分,统计服务工作12分,统计专业业务工作50分,人口普查12分。
(二)统计专业业务工作及权重如下:1.规上工业生产统计工作6分;2.规上工业效益统计工作4分;3.能源及规下工业统计工作4分;4.投资建筑业和房地产统计工作6分;5.社会科技创新文化统计工作4分;6.劳动工资及人才抽样统计工作4分;7.服务业统计工作4分;8.贸易统计工作4分;9.统计名录库建设6分;10.农业农村统计和特色小镇统计监测工作6分;11.低收入农户全面小康统计监测工作2分。
(三)加分和扣分办法如下:
1.加分事项:在加强统计队伍建设、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优化统计服务、科学实施统计制度方法等方面创新工作具有推广价值的,每件加1-5分。
2.扣分事项:区域内发现授意填报、违规代报或篡改数据等违反统计法和相关规定的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或因监管不力造成数据质量出现重大差错被上级部门查实的,每次扣2-10分。
四、考核要求
(一)考核时间为2020年度。
(二)各镇(街道)统计中心在2020年12月31日前将工作总结和有关材料报市统计局办公室及相关专业科室。
(三)各专业科室及人普办要做好考核工作台账,年底前进行考核计分,并把得分和排名情况报送办公室。
(四)本考核结果将用于《桐乡市2020年度开发区、镇(街道)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
附件1:镇(街道)统计工作考核项目表
2:2020年度桐乡市统计创新工作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