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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高桥街道),桐城委(桐城集团),各镇(街道):
根据《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农村电商示范培育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氛围,鼓励创新,带动示范,决定组织开展全省电商示范村和农村电商示范服务站(点)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电子商务示范村
要求电子商务发展情况良好,具有一定交易规模,并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行政村。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纳入《2019年全省电商专业村名录》(附件1)的行政村;
2.全村网络销售额在1500万元以上且网店数量超过50家;或全村网络销售额在1500万元以上且电商从业人员占全村人口的30%以上;
3.具有较好的电商基础配套设施和较为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
4.已经纳入《2019年浙江省电子商务示范村名单》(附件2)的行政村不再重复申报。
(二)农村电商示范服务站(点)
要求站点管理规范,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具有一定服务规模,并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农村电商服务站(点)。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服务站(点)实际使用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且配备可提供电子商务服务的软硬件设备;
2.拥有能够熟练操作平台上各项服务功能的专职工作人员2人及以上;
3.能够提供至少5项综合性服务功能(如代买代卖、水电煤等费用缴纳、车票代买、代收(寄)快递 、农村金融服务、农旅服务、生活服务、预约预定等);
4.已经纳入《2019年浙江省农村电商示范服务站(点)名单》(附件3)的服务站(点)不再重复申报。
二、申报材料
(一)申报省电子商务示范村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浙江省电子商务示范村申请表(附件4);
2.行政村在发展电子商务领域的主要做法、成效;
3.能真实反映行政村电子商务发展状况的相关材料。
(二)申报农村电商示范服务站(点)应提交以下材料:
1. 浙江省农村电商示范服务站(点)申请表(附件5);
2. 能真实反映电商服务站(点)便民服务情况的相关材料。
三、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积极宣传,积极发动并组织辖区的电商专业村和农村电商服务站(点)开展示范申报。相关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两份和电子版(请通过钉钉发送)于2020年9月29日前报桐乡市商务局电子商务科。
联 系 人:胡思越
联系电话:18768323151(783151)
附件:1. 2019年全省电商专业村名录
2. 2019年浙江省电子商务示范村名单
3. 2019年浙江省农村电商示范服务站(点)名单
4.浙江省电子商务示范村申请表
5.浙江省农村电商示范服务站(点)申请表
桐乡市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