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桐乡市中小学校医配备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30日
桐乡市中小学校医配备实施办法(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和《“健康嘉兴2030”行动纲要》精神,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卫教融合深入推进健康育人工作的意见(试行)》(嘉政办发〔2019〕11号)、《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的通知》(浙教体〔2014〕111号)和健康浙江考核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目标任务
到2021年,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人员配备的要求,在前期通过学校招聘或与所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托管协议等配备方式的基础上,进一步完成全市中小学校医配备工作,实现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提升全市中小学医疗卫生保障水平,切实维护青少年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配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