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开发区、各镇(街道):
根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的意见》(浙土资厅函〔2017〕353号),今年全市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入收尾阶段。现已进入2020年末,就目前完成情况看,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工作档案归档工作进展缓慢,为进一步推进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档案归档工作,现将近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查漏补缺 确保农房发证档案高质量归档
开发区、各镇(街道)要做好农房登记发证后半篇文章,进一步巩固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三年行动”工作成效,提升工作质量。加快农房确权登记后“一户一档”资料整理和归档,按照农房归档工作指导手册,查漏补缺、统一标准,确保农房确权登记工作档案质量过硬。
二、加快年终冲刺 确保农房档案电子化归档率达到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