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开发区(高桥街道)、各镇(街道),各助餐服务定点单位、养老服务组织:
根据《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提升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桐政办发〔2019〕12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老年人助餐、配送餐服务全面开展,更好地调动各方积极性,树立助餐服务模范典型,提升助餐服务质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优秀惠老助餐服务单位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优秀惠老助餐服务定点单位:经市级相关部门认可的惠老助餐服务定点单位,每年根据服务数量、服务质量、老年人满意度等情况,评选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12000元、8000元、6000元奖励。
(二)优秀惠老助餐服务配送单位:负责运营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养老服务组织,每年根据配送餐数量、配送质量、老年人满意度等情况,评选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12000元、8000元、6000元奖励。
二、评选标准
(一)优秀惠老助餐服务定点单位评选标准:
1.经市级相关部门认可的惠老助餐服务定点单位;
2.服务场所设施设备符合相关规定,环境卫生整洁,且惠老助餐氛围营造良好;
3.根据《桐乡市惠老助餐服务指南(试行)》开展服务,为老年人助餐满一年,年服务量达到标准要求;
4.近三年无食品安全重大违法记录;
5.工作人员热爱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对老年人富有爱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6.服务对象评价满意度高;
7.优秀服务事迹在市级及以上媒体宣传报道的优先考虑。
(二)优秀惠老助餐服务配送单位评选标准:
1.服务组织经相关部门登记注册,并运营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或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开展老年人助餐服务;
2.机构年检年审合格,两年内无相关部门行政处罚记录;
3.配备送餐车、保温箱等必要的配送工具,并有“惠老助餐”标识;助餐点设施设备维护良好,环境卫生整洁;
4.根据《桐乡市惠老助餐服务指南(试行)》开展服务,年服务量达到标准要求,服务对象评价满意度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