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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桐乡市创建浙江省景区城和景区镇(街道)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6-02 桐乡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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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桐乡市创建浙江省景区城和景区镇(街道)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11日


桐乡市创建浙江省景区城和景区镇(街道)

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嘉兴市委和桐乡市委系列决策部署,积极推进浙江省“大花园”“百城千镇万村景区化”建设工作,加快推进桐乡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打造长三角著名旅游目的地和文旅融合的“重要窗口”。根据《浙江省景区城建设指南、实施细则及评定办法(修订版)》和《浙江省景区镇(乡、街道)建设指南、实施细则及评定办法(修订版)》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桐乡市创建浙江省景区城和景区镇(街道)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市委、市政府高质量谱写“重要窗口”最精彩板块桐乡篇章的目标定位,深入挖掘桐乡市的“鱼米之乡,丝绸之府,百花地面,文化之邦”文化元素,重点突出运河文化、名人文化及工商农业资源,着力改善生态环境与绿化景观,着力完善基础设施与服务水平,着力培育产品业态与核心吸引力,着力增强综合管理保障能力,加快产业融合发展、社会共建共享,全方位、系统化提升文化旅游功能和公共服务水平,培育“城(镇)水交融、文旅融合、景城(镇)一体”的桐乡城市旅游新体验,打响“风雅桐乡”品牌,打造宜居、宜业、宜游、宜学的城镇生态,助力桐乡建设浙江省首批大花园典型示范城市,全面夯实浙江省首批全域旅游示范市综合品牌影响力。

二、创建目标

用2020—2022年三年时间,完成省级景区城、景区镇(街道)创建。力争到2020年底,梧桐街道、濮院镇、崇福镇完成4A级景区镇(街道)创建,屠甸镇、洲泉镇、石门镇完成3A级景区镇创建,桐乡市主城区(梧桐街道)完成4A级景区城创建;到2021年底,石门镇、洲泉镇完成4A级景区镇创建,河山镇、大麻镇、开发区(高桥街道)完成3A级景区镇(街道)创建;到2022年底,濮院镇完成5A级景区镇创建,河山镇、开发区(高桥街道)、屠甸镇完成4A级景区镇(街道)创建,凤鸣街道完成3A级景区镇(街道)创建。鼓励基础条件较好的镇(街道)加快建设,提前完成创建任务。

三、主要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对照创建标准,查漏补缺,使一批制约景区化发展的共性问题得到根本性解决,全市文化和旅游资源要素进一步激活,旅游城镇的辐射带动效应进一步显现。

(一)景区城创建

1.优化环境与景观。编制桐乡市景区城创建实施方案,明确创建区域四至范围,完善整体布局和功能定位。设计特色鲜明、识别度高的景区城形象口号和门户形象。加强对北港河、康泾塘等重点河道的全面整治,确保市区河道景观成为“风雅桐乡”的靓丽景观轴线。加强河道清理保洁日常监督检查机制。打造诗画水乡典范城市、生态文明示范先行区、绿色发展国际品质名城。加强城市社区公园建设,逐步提升绿地面积,统一、完善标识导览系统,推动运动健身设施和公共休憩设施建设,加强环境卫生清洁及监督管理,全面提升城市公园与绿地的休憩环境。开展桐乡老城区历史建筑与文化资源的普查,对50年及以上的老旧建筑等进行分级分类登记,重点推进梧桐大街西侧的永宁街、武庙街等历史街区的综合整治与改造。继续推进美丽企业(单位)、优美庭院、美丽社区(小区)、美丽阳台(露台)等创建工作,有序启动并推进美丽店铺、美丽街区等创建工作。

2.改善设施和服务。加快停车场环境提升,引入智慧停车,提高管理效率。设置滨水慢行步道和特色商业街或美食街,通过河、桥、游步道相串联形成环线,打造滨水景观、布置特色休憩设施、植入多元化商业业态。北港河至康泾塘河段形成以游船为主的水上游览体系。增设从桐乡客运中心、桐乡高铁站到主要景区的旅游专线。加快引进并普及共享汽车、自行车租赁业务。完善标识系统,在建成区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旅游交通引导标识和公共标识标牌、全景图与导览图。在景区、交通换乘点、休闲步行街、商业街区等场所实现旅游厕所或市政厕所全覆盖。健全服务咨询平台,依托城市书房、文博场馆、旅游景区(点)等设置志愿服务站点和自助旅游咨询系统,提供相关旅游信息资讯。加强自媒体建设,整合桐乡市景区城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渠道,及时更新信息内容,增加官网英文版,增设商品预订、住宿预订、餐饮预订、视频欣赏、语音讲解等功能服务,实时推送新闻资讯和最新活动,加强在线互动与服务。

3.丰富产品和业态。高规格承接会展、文化、体育赛事,打响“风雅桐乡”品牌与IP。利用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非遗馆、美术馆、纪念馆、文物古迹和名人故居等公共文化资源,做精“大运河诗路”等一批文旅特色游线,推进戏曲、音乐、舞蹈等常态化演出。加快推进农产品、服装纺织等一批桐乡特色商品开发,挖掘并培育一批具有桐乡特色的美食、美宿、娱乐类产品,积极引进国际品牌酒店和连锁餐饮品牌,建设一批星级旅游商品购物点和大型购物场所。深入实施“旅游+”工程,推进一、二、三产与旅游融合发展,创新旅游产品供给,推进研学旅游、廉政旅游、红色(党建)旅游、工业旅游、体育旅游、养生旅游、商贸旅游等一批融合性旅游产品的开发,开发夜间旅游产品,贯彻落实《桐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夜间经济的实施意见》(桐政办发〔2020〕26 号)。

4.加强安全和管理。规范景区城管理主体,组建景区城创建领导小组,建立景区城协调运行机制,完善景区城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旅游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气象灾害防御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旅游责任事故起数、事故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零发生”。定期组织联合执法检查,坚决打击旅游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游客合法权益。组建旅游户外应急救援队,加强户外旅游安全保障,定期开展应急救援实地演练。

(二)景区镇(街道)创建

1.细化目标规划。以美丽城镇建设核定的范围为核心建设范围,规划布局镇(街道)景区化建设工作,编制景区镇(街道)创建方案,确保景区镇(街道)与美丽城镇、景区村同步创建,协调推进。提升城镇绿化覆盖率,协调推进自然景观与城镇风貌。完善文物古迹保护制度,积极利用古村、古宅、古桥、古井、古树、古埠等资源打造有品质的景观,设计最佳摄影点。在镇(街道)主要出入口设置具有较高主题辨识度的门户形象,主要街区(巷)设置反映历史与当代精神(文化)的景观小品、雕塑及休憩设施,持续推进美丽系列工程创建。

2.完善设施服务。依托既有城乡公交网络,美化城乡巴士外观、增加涉旅站点及发车频次。适当增设公共停车位(场),强化规范管理,适时引进绿色电动车租赁、自行车租赁。加快推进绿道、骑行道、游步道以及水上游览线路建设,设计契合各镇(街道)主题的旅游线路,全面完善旅游标识系统,科学布置景区镇(街道)全景图、导览图、指引牌、解说牌等。持续推进村镇厕所革命与A级景区村庄建设,创建5A景区镇(街道)的景区村建成比例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3.优化产品供给。全面促进旅游融合,积极培育红色旅游、养生旅游、研学旅游、工业旅游、乡村休闲旅游等旅游业态和产品,配套传统的“吃、住、行、游、购、娱”等旅游要素,规划建设一批主题或特色酒店、民宿、营地、旅游购物场所和美食餐饮店,创新一批特色美食,提供特色化、个性化、多元化旅游商品与服务。规范旅游场所管理,做到环境整洁、秩序良好、安全规范。加强地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利用,有文化礼堂、地方志书、非遗、工业、体育等项目,恢复一批民俗、传统工艺、节庆活动、演艺、赛事等。将老建筑、名人故居等文化资源植入旅游业态,并产生积极效应。

4.强化管理保障。建立景区镇(街道)与美丽城镇建设同步推进机制。明确景区镇(街道)的建设与运营主体,全面推进美丽乡村运营主体培育工程,建立健全景区镇、景区村管理规章体系,有效开展运营管理与宣传推广。依托全域旅游示范市建设,适时出台乡村振兴相关的资金、人才和土地等保障政策。安全防范有力,无安全事故隐患,制定多种应急预案,设立应急避灾避险场所。健全纠纷调处机制,及时有效处理游客投诉。倡导文明乡风,培育服务人员良好的道德素质和职业素养。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建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党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单位)、镇(街道)主要领导任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党政干部联系创建项目制度,健全创建工作督查机制。创建工作纳入相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二)强化工作协调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及时与相关责任单位联系沟通,利用工作群、联络员会议等形式,协调工作进度,明确阶段性工作重点,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各责任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自觉服从、服务于创建工作大局,全力配合,主动有为,形成条块融合、协调一致的创建合力。

(三)强化政策保障

自2020年到2022年三年,加强专项资金保障,每年安排不少于6000万元全域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一次性成功创建为5A、4A、3A级景区镇(街道)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补助;分年创建的,每上升一个等级,按补助标准差额给予补助。

(四)强化宣传推介

通过微博微信抖音推广、制作宣传手册、拍摄视频、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宣传全民参与、全民共享的“百城千镇万村景区化”创建理念,努力提高公众的参与度和主动性。动员主流媒体、文艺骨干等,深入创建工作第一线,不断发掘工作亮点,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推介新人新事、创新做法,积极营造积极向上的创建工作环境。

附件:1.桐乡市创建浙江省景区城和景区镇(街道)工作领

导小组成员名单

2.桐乡市创建浙江省景区城和景区镇(街道)三年计划

3.桐乡市创建浙江省景区城责任分解表

附件1

桐乡市创建浙江省景区城和景区镇(街道)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于会游(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 组 长: 潘敏芳(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徐剑东(副市长)

成    员:市委办、市政府办、宣传部、发改局、经信局、教育局、公安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团市委、妇联、乌镇—石门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传媒中心、美丽城镇办、生态创建办、国调队、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开发区(高桥街道)、桐城委(桐城集团)、梧桐街道、凤鸣街道、濮院镇、屠甸镇、崇福镇、洲泉镇、大麻镇、河山镇、乌镇镇、石门镇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由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创建规划、创建统筹等工作。


附件2

桐乡市创建浙江省景区城和景区镇(街道)三年计划

类别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备注

景区城

4A

/

/


景区镇(街道)

5A

/

/

濮院镇

2019年,乌镇镇已完成5A级景区镇创建。到2022年,力争全市所有镇(街道)创建为景区镇(街道)。

4A

梧桐街道、濮院镇、崇福镇

石门镇、洲泉镇

河山镇、开发区(高桥街道)、屠甸镇

3A

屠甸镇、洲泉镇、石门镇

河山镇、大麻镇、开发区(高桥街道)

凤鸣街道

 

 

附件3

桐乡市创建浙江省景区城责任分解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内容

责任部门

完成时限

1

环境与景观

1.1

桐乡主城区美丽河湖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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