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桐乡市进一步加强企业用工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已经市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1日
桐乡市进一步加强企业用工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
随着我市先进制造业、数字经济和现代服务业等主导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用工需求急剧增长,企业人力资源保障工作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考验。为缓解我市企业“招工难”问题,维护企业用工稳定,为当前和“十四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实现更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大助力,现就进一步加强企业用工保障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挖掘潜力,盘活本市人力资源存量
1.鼓励企业稳定岗位吸纳就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政策鼓励和扶持作用,全面落实《就业促进法》、省市关于促进就业的有关文件精神和《桐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桐政发〔2016〕10号)有关规定。鼓励企业吸纳就业,疫情期间实施老员工返岗交通补贴和新员工来桐就业补贴政策。落实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等奖补政策。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社保补贴、见习(实践)补贴、求职补贴等政策。
2.加强人力资源市场数字化建设。打造数字就业服务的新模式,强化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对建成实体镇级公益性人力资源市场的,给予5-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用于推进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加强就业形势监测分析。大力建立健全企业用工需求报告和就业信息发布机制,让城乡劳动力能就近就地了解企业用工信息,全面、准确、动态掌握我市企业用工需求,促进就业需求与企业用工信息的快速、有效对接。对被纳入企业用工监测样本范围的企业,给予每家企业监测人员每月100元的监测经费补助。
3.开展丰富多样的招聘活动。根据企业用人需求和劳动力就业需求,每年在本地组织开展好“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专场招聘会、高校毕业生专场活动、民营企业招聘月、百日网络招聘专项行动等线上线下招聘活动,拓展招聘进基层、进校园、人力资源招聘“夜市”等多种灵活招聘形式,为企业和广大劳动者牵线搭桥。全年组织各类招聘会在100场以上。
二、深化对外合作,扩大外来人力资源增量
1.支持企业对外开展人力资源协作。本市用人单位应邀参加省、嘉兴、本市人力社保部门统一组织的外出人力资源协作、招聘等活动的,省内活动相关费用由政府承担,赴省外活动的相关经费,给予企业每家每次不超过5000元的补贴,按实补助。推动我市企业与市外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等开展实习(实训)合作,学校组织单批次20人以上学生到我市企业实习(实训)满3个月的,给予学生每人每月500元的生活补贴。
2.鼓励“以老带新”招工模式。引导企业、商(协)会采取以亲带亲、以老乡带老乡等行之有效的“以老带新”招工方式,鼓励员工争当“业余招聘员”,形成“招一个带一批”的招工倍增效应。同时,要充分挖掘典型,总结企业、商(协)会在招工引人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并积极加以推广。每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企业“十佳业余招工能手”评选,对评出的“业余招工能手”进行表彰并给予每人3000元奖励。
3.巩固深化对外劳务合作。巩固云南、四川、贵州、甘肃等劳动输出大省(市、县)劳务合作成果,加强与当地政府、人力社保部门、职业院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的深度协作,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实现双方供需信息高效对接,搭建长期稳定的劳务输入输出桥梁。不断开辟新的劳务合作地区,鼓励镇(街道)建立劳务合作基地,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对外劳务协作交流活动;引导企业驻点直聘,对于急缺大量劳动力的企业,由市人力社保局帮助企业与劳务输出地建立驻点招聘劳务合作站(点),并联系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做好员工招用协调工作。每年联系劳务合作基地(单位)和职业院校提供20000名以上市外人力资源信息供我市企业挑选,其中市外职业院校毕业生2000名以上。
4.试行人力资源引进奖励。重点劳务合作基地(单位)、合作职业院校年度输送或本市人力资源企业年度引进省外劳动力200人以上到桐乡企业初次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实习协议半年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给予200元/人的劳务输送补贴(多家单位同时组织同一批劳动力的,不重复补贴),每家每年最高补贴不超过20万元;单次输送或引进20人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后,给予基地(单位)或人力资源企业一次性交通补贴10000元。
三、拓展职业技能,缓解企业用工结构性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