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一、背景依据
桐乡市第十四届党代会第四次会议明确争创国家森林城市,力争到2021年,各项指标全面达到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标准,争创国家森林城市。2020年5月,《桐乡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9-2030)》通过专家评审,确定了“一主、八极、九脉、多点”的市域森林城市发展格局。为确保《规划》落地,如期高质量完成《桐乡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桐委办发〔2020〕22号)中的各项创建任务,需要对创森周期内实施的阶段性创建项目给予相应政策支持。同时,机构改革后林业政策需要从原农业政策从分离出来加以调整和明确,为全面推进桐乡林业现代化建设提供政策保障。
二、目的意义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围绕“五年绿化平原水乡、十年建成森林浙江”和“大花园”建设的战略部署,全面提升城乡绿化美化水平,优化人居环境,促进林业产业发展,弘扬生态文明,如期高质量创成国家森林城市。
三、文件内容的重点
政策意见对防护林建设、绿化示范创建、珍贵彩色树种下乡、农村绿化长效管护、古树名木资源保护、产业提升品牌拓展、林业科研、生态文化惠民建设和其他林业产业发展等九个方面明确了补助标准。
(一)新增政策:针对我市平原绿化的特点和发展方向,对防护林建设中生态河岸绿化、“加宽扩面”绿化、农田林网改造提升等建设内容的补助标准进行细化;对国家森林乡村、生态文化村(基地)、省森林人家等新示范创建项目明确补助标准;对列入国家森林城市创建规划的特色生态文化园等建设工程,按投资额审计价50%补助,最高补助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