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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工业经济联合会关于组织推荐第六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和复核第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的通知 沪经信企〔2021〕379号

朗读
各区经委、商务委、科经委、有关行业协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关于组织推荐第六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复核第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的通知》( 工信厅联政法函〔2021〕95号 )要求,为做好本市第六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推荐和第三批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六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申请条件及要求
(一)单项冠军示范企业
1.坚持专业化发展。企业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领域。从事相关领域10年及以上,属于新产品的应达到3年及以上。
2.市场份额全球领先。企业申请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三。
3.创新能力强。企业生产技术、工艺国际领先,重视研发投入,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领域技术标准。
4.质量效益高。企业申请产品质量精良,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
5.经营业绩优秀,盈利能力超过行业企业的总体水平。年销售收入4亿元以下的企业,如申请单项冠军,应为已入选国家工信部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6.重视并实施国际化经营和品牌战略,全球市场前景好,建立完善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并取得良好成效。
7.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知识产权、技术标准、质量保证和安全生产等管理制度。
8.近三年无环境、质量、安全违法记录,企业申请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安全生产水平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二)单项冠军产品
除“相应产品销售收入须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70%以上”不作要求之外,其他条件同单项冠军示范企业。
(三)申请类别
企业依据自身条件在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中择一申请(见附件1),申请单项冠军产品类的,只能申请一个产品。
(四)申报证明材料要求
1.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企业完税证明;
3.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3年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复印件;
4.近3年企业主营产品市场占有率说明材料;
5.有效专利、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材料及目录;
6.质量认证、质量荣誉、品牌荣誉等相关材料及目录;
7.信用中国查询记录截图;
8.其它企业认为须提供的材料。
(五)细分产品界定
申请企业应准确填报产品名称,填报产品类别原则上按照《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8位或10位代码填报,难以准确归入的应符合行业普遍认可的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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