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区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17号令)和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本局对自2018年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以来,至2020年6月30日前制定的所有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2020年第25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清理结果通知如下:
1.废止《金山区民政局关于实施街镇(金山工业区)异地购买养老服务的通知》(金民〔2015〕62号)等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见附件1)。
2.《关于实施养老机构食品卫生安全达标工程的通知》(金民〔2013〕39号)等1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失效(见附件2)。
3.《金山区民政局、金山区财政局、金山区发改委关于建立养老基本公共服务合格供应商制度的通知》(金民〔2016〕18号)等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见附件3)。
特此通知。
附件:1.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金山区民政局
2020年8月18日
附件1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金山区民政局关于实施街镇(金山工业区)异地购买养老服务的通知》 | 金民〔2015〕62号 |
附件2
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关于实施养老机构食品卫生安全达标工程的通知 | 金民〔2013〕39号 |
2 | 关于实施养老机构服务管理综合达标工程的通知 | 金民〔2013〕45号 |
3 | 关于金山区深入开展“爱心365行动”的通知 | 金民〔2014〕40号 |
4 | 关于印发《金山区在乡复员军人遗孀优待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 | 金民〔2014〕43号 |
5 | 金山区民政局、老龄办关于强化养老机构护理员配备和持证上岗的通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上海市 > 金山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shanghaishi/jinshanqu/2021/0531/145341.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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