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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区村内道路建设养护管理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既要把农村公路建好,更要管好、护好、运营好,为广大农民致富奔小康、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好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根据《上海市村庄道路建设指导意见》(沪建交〔2012〕1490号)、《加强本市村内道路建设养护指导意见》(沪建村镇联〔2019〕529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落实党中央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要求,加快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善乡村人居环境,解决部分村内道路投入不足、失管失养等短板问题,进一步完善村内道路管养机制,提高本区村内道路建设养护工作水平。
(二)基本原则
本区村内道路管理遵循“区级统筹、以镇为主、安全为先、保障畅通”的原则,建立符合我区农村实际的村内道路建设养护管理机制,做到村内道路“有建有养,管养到位”,实现村内道路建设养护管理正常化,保障村内道路的安全畅通和正常使用。
(三)适用范围
金山行政区域内村内道路的建设和养护管理,适用本意见。本意见中所称村内道路,包括村主路、村支路及其道路上的桥涵、下立交和附属设施。村主路指本区农村地区自然村与街镇、自然村的对外联络道路;村支路是指本区农村地区自然村(或村民组团)内与村主路联接的道路;附属设施主要是指道路标志标线、安全防护设施、排水设施、路灯和路肩绿化。
二、重点任务
(一)建设任务
1.基本达标改建
加强对村内道路的达标建设和提升改造工作,确保村内道路满足农村发展需求。其中对规划保留村的严重破损道路(含未硬化道路)、四类五类危桥,开展达标建设,消除安全隐患;对规划撤并村的道路,应保障基本通行安全。
2.重点提升示范
对乡村振兴示范村和美丽乡村示范村要提升道路水平,按需设置道路防护设施,绿化景观和照明,确保路容路貌良好。
3.重点道路配建
对新建农民集中居住点的道路要高水平配套,即集中居住点内的村内道路必须满足车辆双向通行。
(二)养护任务
加强村内道路养护管理,建立健全长效养护机制,落实村内道路养护资金,依托农村公路镇级路长办公室,强化村内道路专管员队伍建设,加强日常巡查和桥梁设施定期检测。
三、建设标准和养护要求
(一)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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