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区公共停车场(库)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通知
各公共停车场(库)经营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区公共停车场(库)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市政府第85号令)、《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公共停车场(库)机动车停放收费的通知》(沪价管[2015]10号)以及嘉府办发(2015)6号文等有关规定,现就本区公共停车场(库)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共停车场(库)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本区各公共停车场(库)经营单位应严格按照上海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公共停车场(库)机动车停放收费的通知》(沪价管[2015]1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计费等级实施收费,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可在规定价格水平之内自主下浮调整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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