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推荐浙江省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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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开展浙江省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浙人社函〔2023〕163 号)精神,拟推荐浙江省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各2名,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9日—2024年1月5日,共5个工作日,具体如下:
一、拟推荐先进集体(排名不分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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