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5年第一批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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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高新区管委会印发关于争创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若干政策的意见(修订)》(甬高新〔2024〕56号),我局开始对2024年符合该政策中相关条款条件的企业分批进行奖励和补助,请高新区各有关企业仔细对照政策内容,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尽快提出补助申请。 一、申报对象 在高新区依法生产经营,并符合政策条件的单位。 二、本次申报补助条款 8.支持业态分离 奖励标准:支持实体企业分离设立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等科技服务业企业,自分离次年起三年内,年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每年给予该实体企业10万元支持。 申报材料: 1.资金申请表(附件1); 2.体现年度营业收入的财务报表; 3.实体企业及分离设立的科技服务业企业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咨询电话:经发局杜老师,89288857 9.支持生产性服务业发展 奖励标准:对年自用设备投资额100万元以上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按当年实际支付设备投资额的8%给予支持,其中检验检测企业按10%给予支持,年支持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备注:生产性服务业企业是指我区注册成立的租赁业、商务服务业、研究和试验发展业、专业技术服务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企业(统计代码为71,72,73,74,75开头企业)。 申报材料: 1.资金申报表(附件1); 2.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设备投资明细表(附件2); 4.设备投资凭证:设备的发票、支付凭证复印件(凭证顺序需与企业设备投资明细表中顺序一致,且支付凭证时间须在申报年度);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高新区政策 > 高新区经发局(统计局、应急管理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aoxinqujingfaju/20241223/447674.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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