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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城开(宁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宁波奉化江口创新工业综合体河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请示》和《宁波奉化江口创新工业综合体河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方案)及相关附件收悉。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二十七、三十二、四十一条和《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第十九、二十、二十二、二十五、二十七条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宁波奉化江口创新工业综合体河道工程位于宁波市奉化区江口街道。工程总用地面积8.6624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6.7098hm2,临时占地面积1.9526hm2。项目主要涉及大蒲湾河、江口东河、滕头后河3条河道新建工程,河道中心线全长2556m。其中大蒲湾河起点为聚英路,终点为四明路;江口东河起点为聚英路,终点为四明路;滕头后河起点为河头路,终点为江口东河。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A2型护岸1534m,新建B1型护岸2564.8m,新建B2型护岸701m,新建B3型护岸40m;新建3m宽防汛道路共计725m以及河道疏浚等。本工程等别为Ⅳ等工程,堤防、护岸等主要建筑物为4级水工建筑物;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围堰等临时建筑物为5级水工建筑物。
本工程计划于2021年10月开工,2023年12月完工,建设总工期27个月。项目总投资9077.04万元,其中土建工程6394.75万元。项目建设涉及土石方开挖填筑以及弃土弃渣,将扰动原地貌,损坏水土保持面积,若不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易造成水土流失。为此,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做好项目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对保护项目区生态环境是十分必要的。
二、基本同意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一)主体工程选址选线、施工时序、施工布置、施工工艺等基本符合水土保持要求。
(二)工程挖填方总量32.99万m3,其中挖方18.76万m3(表土0.21万m3,一般土方12.03万m3,淤泥6.46万m3,建筑垃圾0.06万m3);填方14.23万m3(一般土方1.28万m3,塘渣4.42万m3,绿化土1.44万m3,粘土7.09万m3);借方5.65万m3(塘渣4.42万m3,绿化土1.23万m3);余(弃)方10.18万m3(淤泥6.46万m3,一般土方3.66万m3,建筑垃圾0.06万m3)。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的界定,面积8.6624hm2,其中主体工程防治区面积6.7098hm2,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面积1.9526hm2,水土保持补偿费计征面积6.3228hm2(已扣除未被占用的原有水面面积2.3396hm2)。
四、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和结论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至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67,渣土防护率98%,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6%。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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