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进一步推进人才评价体制机制改革,科学创新企业人才评价方式,更好克服唯学历、唯职称、唯论文等倾向,根据《奉化区企业“三领”人才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奉党办〔2019〕11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及实用人才的评价认定和服务管理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价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评价范围
在奉化区注册纳税的工业制造业企业中一线从事经营管理、技术研发、技术应用的人才。
(二)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
2、通过申报企业连续缴纳养老保险、个人所得税满36个月,人事档案关系在奉化区的各类优秀人才。
3、拥有丰富的管理、研发或技术工作经验,能够独立承担和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实际问题,对企业作出过较大贡献。
4、申报当年度所在企业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群体性事件,未发生偷漏税、拖欠职工工资等事件。
二、资格条件
(一) 申报“凤麓金领”,须在申报企业近三年月均应税收入(仅限工资薪金)达到18000元及以上,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在奉化区规模以上工业制造业企业担任副总经理及以上管理职务。
2. 在奉化区拥有员工人数30人及以上工业制造业企业(以缴纳养老保险人数为准)担任副总经理及以上管理职务。
3. 在区纳税百强企业和区制造业税收百强企业(参照申报上一年度或当年度公布名单)担任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职务。
(二) 申报“凤麓银领”,须在申报企业近三年月均应税收入(仅限工资薪金)达到12000元及以上,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参与奉化区级(含)以上科技项目,或有参与相当等级项目。
2. 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浙江制造”团体标准。
3. 授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发明人,或参与编写的授权软件著作权已实现产业化。
4. 在奉化区级(含)以上行业协会担任理事及以上职位。
(三)申报“凤麓蓝领”,须在申报企业近三年月均应税收入(仅限工资薪金)达到10000元及以上,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奉化区工业制造业企业从事一线技术工作,且持有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及以上证书的优秀人才。
2.在奉化区规模以上工业制造业企业从事一线技术工作,且持有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及以上证书的优秀人才。
3.奉化区级(含)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创新工作室及相当等级的工作室成员。
4.奉化区级(含)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人、高技能人才奖获得者、凤麓工匠、劳动模范,或相当层次的优秀人才。
上述条件中涉及的工作业绩、成果、奖项等均需申报人提供证书、文件等有效证明材料。
三、申报要求
(一) 申报程序
评价工作一般每年组织开展一次,评审实行总量控制,原则上每年入选名额不超过60名,且每家企业单次申报“凤麓金领”、“凤麓银领”、“凤麓蓝领”名额各不超过1名。由人才所在企业推荐报名,经企业核实材料后由企业报主管部门(所在镇、街道、园区)同意,向区人力社保局申报。
(二) 申报材料
1.《宁波市奉化区企业“三领”人才推荐申报表》,并附word格式电子文本(发至指定邮箱)。其中事迹材料要求突出业绩、突出先进性,字数1000字左右。
2.主要技术成果、获奖证书、荣誉证书、职称和职业资格证书、个人所得税等相关证明材料(经济效益方面请提供财税证明或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3.推荐人选聘用或劳动合同复印件、缴纳满36个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人事档案关系在奉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推荐人选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并附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四、政策待遇
认定入选人员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颁发奉化区“凤麓金领”“凤麓银领”“凤麓蓝领”证书,自认定入选之日起享受以下待遇:
(一) “凤麓金领”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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