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一、新引进世界100强大学海外留学人才来甬就业补助
(一)适用对象及保障办法
自2018年10月11日起,对新来宁波就业的世界100强大学毕业的本科及以上海外留学人才,在甬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就业补助。
世界100强大学认定,以《宁波市人才分类目录(2018)》明确的泰晤士报《全球顶尖大学排行榜》排名前100名的境外大学最新排名为准。
(二)申报流程及材料
1.符合条件的对象可进行网上申报(网址:http://hrs.nbrc.com.cn/),填写《宁波市新引进世界100强海外留学人才来甬就业补助申请表》,同时上传相关材料并提交。
2.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可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到对应经办窗口办理初核。
3.凡在当月申报并经对应人力社保部门复核通过的,自复核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由对应补贴发放单位直接拨付发放至本人社保卡金融账户(需开通金融功能)。
4.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填写《宁波市新引进世界100强海外留学人才来甬就业补助申请表》,预审通过后打印并单位盖章,一式两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单位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合同期限3年以上);
(4)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申报同时,视为申请人同意经办机构查询本人在甬缴纳社保情况(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
二、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
(一)主要内容
对在宁波市全职工作的国内外顶尖人才、特优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高级人才进行认定。
(二)申报对象
在宁波市用人单位(含省、部属在甬单位)工作(在甬缴纳社保),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职业道德的各类人才。
(三)办理流程
1.填报申请资料。申请对象本人在申报管理系统(网址:http://hrs.nbrc.com.cn/)上注册,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后,上传相关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或高清拍照件后,打印《宁波市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
2.申报审核
(1)用人单位对申请人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公示期5个工作日),加盖单位公章,申请者本人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申请表通过申报管理系统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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