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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政函〔2014〕82号
大门镇人民政府
关于大门镇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5号议案的复函
朱丰荣等13位代表:
《关于要求解决2004年政策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的议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04年以来小门村因大门大桥、小门大桥、仙田岗料场等工程的实施,被国家征用了小门村部分土地。根据县政府相关文件规定,按占用耕地的10%比例计算返回地面积,结合县政府“二产、三产”的综合地价给予货币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