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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政发〔2014〕54号
大门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大门镇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
工作小组的通知
各村居:
为了有效推进我镇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根据《洞头县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洞政办发〔2014〕116号)总体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大门镇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小组。
组 长:郑建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