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语音引擎就绪
进度:
0/0 (0%)
洞扶办〔2014〕7号
关于同意大门镇成立枫树坑村
扶贫资金互助会的批复
大门镇人民政府:
贵镇“关于成立枫树坑村扶贫资金互助会的请示”已收悉。根据温州市扶贫老区工作办公室《关于明确2014年度扶贫资金互助组织工作任务和要求的通知》(温扶办〔2014〕12号)精神,经研究,同意贵镇成立枫树坑村扶贫资金互助会。请你单位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做好日常监督管理,确保扶贫资金互助会安全高效运行,不断发挥助农增收作用,推进村级扶贫产业快速发展。
此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