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语音引擎就绪
进度:
0/0 (0%)
《浙江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
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四十八号
第四十八号
《浙江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已于1996年6月29日经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996年7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