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语音引擎就绪
进度:
0/0 (0%)
洞头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洞发改价〔2013〕26号
转发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公布规范后的海域使用论证收费的通知
县海洋和渔业局:
现将《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公布规范后的海域使用论证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13〕253号)转发予你,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公布规范后的海域使用论证收费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