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村、有关企业:
为切实加强我街道危险化学品企业消防安全工作,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洞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洞安监管〔2014〕28号)要求,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为要求,进一步深化我街道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不断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有效改善危险化学品企业消防安全环境,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企业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应急演练,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断提升企业抗御火灾的综合能力,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企业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任务
(一)排查整治时间、范围:
(二)排查整治的内容:
街道安监中队要对霓屿街道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建立落实情况;作业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动火作业许可情况;场所设置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及消防通道畅通情况;消防安全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及维护保养和完好有效情况;员工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持证上岗情况;建设项目消防许可、施工和试生产过程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情况;企业义务消防队伍建设情况;应急预案评审备案和演练情况等。
三、实施步骤
(一)排查摸底阶段(6月底前)
霓屿街道安监中队根据县专项行动方案精神,结合本辖区危险化学品企业消防安全工作特点,我街道危险化学品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方案主要对象为36-1项目部及中石油华顺加油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