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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我区(不含灵昆街道)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21年度筹资标准公布如下:每人每年1650元,其中个人缴纳520元,财政补助1130元。筹资时间为2020年1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请各单位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