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局(办)、东钱湖镇:
为贯彻落实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宁波市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2020—2021年)》的通知要求,现将《东钱湖旅游度假区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1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区域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9月18日
东钱湖旅游度假区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1年)
为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领域非法生产经营、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提升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按照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六部门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区联合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巩固全区保健品市场乱象整治成果,全面落实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和属地部门监管责任,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虚假宣传、欺诈营销等违法违规行为,努力建立企业自律、行业引导、部门联动、社会共治的保健食品长效监管机制,力争在2021年年底前有效净化全区保健食品市场环境,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和合法权益,助推我区保健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配合做好保健食品清理换证
配合省、市两级市场监管局做好保健食品注册批文清理换证和国产保健食品备案,以及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的相关工作,配合市卫健委做好食药物质管理试点工作。
(二)推进保健食品行业整治
1.严厉查处未取得有效保健食品注册证书、备案凭证或许可生产,不按照批准内容或擅自改变生产工艺生产,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药物)或掺杂掺假,在标签、说明书和宣传页等材料上虚假宣传保健功能,非法宣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违法行为;
2.严厉查处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电话、会议营销等方式欺诈销售,以及通过传销、违规直销等形式营销保健食品等违法行为;
3.严厉查处违法发布保健食品广告行为;
4.广泛开展保健食品科普宣传活动。
三、工作措施和分工
(一)加大日常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1.加强保健食品经营监管。开展对大型连锁商超、保健食品专卖店等重点场所的定期排查、突击检查,督促保健食品经营者建立完善进货验收制度,做好索证索票,设立专区专柜经营,并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标注警示语“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市监分局负责)
2.加强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监管。严厉查处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与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不一致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标签、说明书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内容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以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普通食品冒充保健食品的违法行为。(市监分局负责)
(二)加大问题整治力度,打击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行为
1.加强保健食品违法广告整治。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严肃查处未经审查擅自发布、借健康养生科普为名变相发布以及普通食品宣传疾病治疗功能等违法广告。对涉及欺诈和虚假宣传的保健食品广告,一律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市监分局负责)
2.加强保健食品违法网络营销整治。强化“线上线下”联动,结合全区网络市场主体数据排摸情况,全面开展本地电商平台实地核查工作,督促电商平台加强对入驻平台商家的资格审核,指导电商平台和平台内保健食品经营者在显著位置标注相关警示语和消费提示。依托全国网络交易监测平台,加大保健食品网络销售监测力度,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欺诈和误导消费者等违法行为。(市监分局负责)
3.加强保健食品非法添加整治。加大对声称减肥、改善睡眠、缓解疲劳、增强免疫力、辅助降“三高”等保健食品抽检监测力度,针对性检测相关的功效成分、可能非法添加的药物及其他非食用物质,严格落实不合格核查处置,严厉打击非法添加的违法行为。(市监分局、社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严厉打击保健食品传销和违规直销。严格保健食品直销市场准入,依法查处保健食品直销企业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予以吊销直销经营许可。严厉打击以保健食品为载体的传销犯罪行为。(经发局、市监分局、公安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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