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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深入开展“东钱湖无欠薪”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朗读


各局(办)、东钱湖镇:

现将《深入开展“东钱湖无欠薪”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14日


深入开展“东钱湖无欠薪”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浙江无欠薪”行动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80号)及市清欠办《关于深入开展“宁波无欠薪”行动的通知》(甬清欠办〔2017〕1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全面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根本,以创建“东钱湖无欠薪”行动为载体,以实施欠薪易发领域和重点环节治理为抓手,通过落实企业责任、强化源头管理、加强属地监管、实施部门联动、加大处置力度,建立健全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确保违法欠薪行为得到全面治理,确保劳动者按时足额领取工资,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到2018年底基本实现“无欠薪”目标,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高效的欠薪治理格局。

二、具体目标

(一)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得到有效控制。国有企业、政府投资项目、交通和水利建设项目实现零欠薪;在建工程建设项目(以建设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数为基数,下同)欠薪案件发生率控制在3%以内,未发生500万元以上的欠薪案件;企业(不含建筑施工企业,下同)欠薪案件发生率控制在5‰以内,未发生50万元以上的欠薪案件;未发生10人以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欠薪群体性事件,或造成恶劣影响的极端欠薪事件。

(二)防范处置欠薪长效机制全面落实。提高乡镇基层欠薪防范处置能力,落实部门联合预警监控、工资支付保证金、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欠薪应急周转金、工资争议绿色通道、欠薪失信联合惩戒、重大事件应急处置制度规定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处理等机制,依法有效解决企业欠薪问题。

(三)欠薪案件处置快速有力。重大活动、元旦春节等重大节假日期间,欠薪案件能在7日内得到妥善处置;对个人讨薪极端事件或欠薪重大舆情事件,能在第一时间作出响应并进行处置;欠薪案件未及时处置率为零。

三、实施重点专项治理行动

(一)开展加工制造、商贸及酒店餐饮服务企业专项治理行动。严格企业劳动用工管理,重点检查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纳、职工花名册、职工工资清单、工资支付等情况,严格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消除欠薪隐患。(责任单位:加工制造及商贸企业为经发局及镇政府,酒店餐饮服务企业为旅湖局及镇政府;配合单位:人社局、公安分局、市监分局、区总工会)

(二)开展工程建设项目专项治理行动。落实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工程建设项目监管、工程款支付和结算监管、工资支付保证金差异化缴存、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用工实名制管理、施工市场维权信息公开、银行代发工资等制度;推动建筑业劳务企业转型,实现公司化、专业化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欠薪问题。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行业监督,充实监督管理工作力量,严肃查处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共同做好各自建设领域的欠薪防范和处置工作。(责任单位:建设局;配合单位:旅湖局、财政局、人社局、经发局、国土分局、公安分局、东投公司、文旅公司、镇政府)

(三)开展企业欠薪失信行为联合惩戒专项治理行动。协商推进企业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联合惩戒企业欠薪失信行为。对欠薪失信企业,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规进行限制,提高企业失信违法成本,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惩治格局。(责任单位:经发局;配合单位:人社局、财政局、建设局、市监分局、旅湖局、公安分局、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投公司、文旅公司、镇政府)

(四)开展“东钱湖无欠薪”宣传专项行动。通过进媒体、进楼宇、进商圈、进企业、进行业协会“五进”活动,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和自媒体,利用到企业开展各类专项行动等时机推进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与区内规上企业签订“企业不欠薪”承诺书,积极营造创建“东钱湖无欠薪”行动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人社局、管委会办公室,配合单位:其他各成员单位)

四、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全面启动阶段(2017年10月-11月)

1.制订方案,动员部署。制订“东钱湖无欠薪”行动实施方案及专项治理方案,及时组织召开动员布置会,全面部署建设行动目标、重点内容和行动要求。各成员单位(详见附件1)结合各自实际,制订具体行动方案,明确任务、责任、时限和要求,确保建设行动落到实处。倡议发动一批工资支付规范企业公开向社会承诺“不欠薪”,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2.分工协作,专项治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进一步落实欠薪治理的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区级按照不少于200万元、乡镇按不少于50万元的标准安排欠薪应急周转金。配齐配强乡镇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力量,强化劳动监察网格化监管作用,加强基层欠薪防范处置能力。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工作方案,及时启动专项治理工作。人社局牵头负责加工制造、商贸及酒店餐饮服务企业专项治理,加强监管,强化联动,加大查处力度,减少欠薪隐患。建设局、旅湖局等部门负责工程建设项目专项治理,建立完善用工实名制、工资与工程款分帐支付、工资按月足额支付等各项管理制度,严肃查处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经发局负责欠薪失信行为专项治理,推进企业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

(二)第二阶段:全面创建阶段(2017年12月—2018年11月)

1.推进制度落地,抓出治理成效。各成员单位要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对照标准,查找差距,找准问题根源,深入实施四大重点专项治理行动(详见附件2),完善提高乡镇基层欠薪防范处置能力、落实部门联合预警监控、工资支付保证金、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帐管理、欠薪应急周转金、工资争议绿色通道、欠薪失信联合惩戒、重大事件应急处置制度规定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处理等长效机制,快速有力处置欠薪案件,尽早将工资拖欠问题有效控制在考核指标内,达到建设“无欠薪”区县(市)标准。

2.加强信息共享,提高预警处置效能。人社局及镇政府要充分利用上级部门统一开发建设的全市劳动保障监察预警指挥平台,根据相关部门推送的企业营运异常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及时核查预警信息,提高处置效能。镇政府要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优势,对网格内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加强日常动态监管,对出现工资支付困难的企业要实行重点监控。

(三)第三阶段:全面达标阶段(2018年12月)

区清欠办对各成员单位建设“东钱湖无欠薪”行动进行全面考核评估,对全区建设行动自查合格后,向市清欠办报送申报书。市清欠办进行有关资料审核及实地考核评估。对经审核符合达标条件的,由市清欠办统一上报省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考核验收。

(四)第四阶段:全面巩固阶段(2019年1月-2020年12月)

在创建达标的基础上,各成员单位要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一是看考核指标内的欠薪积案有没有做到程序到位、逐一销号;二是看“东钱湖无欠薪”行动的社会效果是否明显;三是看欠薪治理机制运行是否顺畅稳定。区清欠办要对照上一阶段评估结果进行复查,防止出现指标反弹,巩固创建达标成果,为进一步提升我区欠薪治理水平打下坚实基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浙江无欠薪”是省政府作出的庄严承诺,创建“东钱湖无欠薪”是我区落实省、市政府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对于我区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和谐企业的创建和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成员单位要在区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下,组织强有力的工作班子,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合力,确保建设目标如期实现。

(二)强化督查考核。把创建“东钱湖无欠薪”工作纳入各成员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各成员单位在建设行动过程中,要结合“大脚板走一线、小分队破难题”活动,深入一线加强督促指导,要善于发现建设行动中存在的不足,提出具体改进对策,切实解决建设行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对照浙江省“无欠薪”县(市、区)考核验收标准,逐项逐条抓好末端落实。对在创建”东钱湖无欠薪”行动中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发生重大欠薪事件、考核不达标以及履职缺位的单位或个人,要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追责问责。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广泛宣传“东钱湖无欠薪”行动重要意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违法欠薪典型案例,深入开展“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热爱企业”和“工资不拖欠、维权要理性”系列主题活动,营造“东钱湖无欠薪”行动的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1.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东钱湖无欠薪”行动专项治理方案

      3.“东钱湖无欠薪”行动进度安排和任务分解

      4.落实“东钱湖无欠薪”长效机制责任清单


附件1

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

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根据“东钱湖无欠薪”行动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胡建涌    

副组长:陈生远    

成  员:周宇明    管委会办公室

        谢继东    人社局

        姜作为    区总工会

        乔文华    经发局

        蒋庆华    建设局

        艾方兴    财政局

        裘林军    旅湖局

        范雅琴    市监分局

        翁豪军    公安分局

        王春翰    镇政府

        俞伟国    镇人大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社局,谢继东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东钱湖无欠薪”行动专项治理方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浙江无欠薪”行动的通知》、市清欠办《关于深入开展“宁波无欠薪”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深入开展“东钱湖无欠薪”行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本专项治理方案。

一、行动名称

1.加工制造、商贸及酒店餐饮服务企业专项治理行动

2.工程建设项目专项治理行动

3.企业欠薪失信行为联合惩戒专项治理行动

4.“东钱湖无欠薪”宣传专项行动

二、行动内容

(一)加工制造、商贸及酒店餐饮服务企业专项治理行动(责任单位:加工制造及商贸企业为经发局及镇政府,酒店餐饮服务企业为旅湖局及镇政府;配合单位:人社局、公安分局、市监分局、区总工会)

1.加强乡镇基层欠薪防范处置能力建设。镇政府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确保镇劳动保障监察中队“三到位”(办公设备、人员到位,网格监管到位)。镇劳动保障监察中队要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优势,对网格内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加强日常动态监管,对出现工资支付困难的企业要实行重点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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