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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农村危险房屋治理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朗读



各局(办)、东钱湖镇、各有关单位:

《关于加快推进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农村危险房屋治理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8月16日

 


关于加快推进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

农村危险房屋治理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除隐患、保安全、促转型”治危拆违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甬政办发〔2016〕185号)等文件精神,为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经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就加快推进我区农村危险房屋治理改造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指导,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和保障民生这一主线,从2016年12月开始至2018年底,以农村困难家庭住房改造为重点,加强源头治理,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措施和铁的纪律,强有力推进农村危旧房屋治理改造,从根本上消除各类房屋安全隐患,实现农村“住有所居、居有所安”。

二、任务目标 

2017年8月20日前完成改善农村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解危、农民自住D级危房和涉及公共安全的C级、D级危房治理改造,排查各类隐患,提前完成2018年度部分任务。2018年完成其他危旧房治理改造。

三、适用范围

东钱湖旅游度假区行政区域内已经鉴定为C、D级的农村集体土地上合法建造房屋以及零星国有土地低层单一产权合法建筑。

四、工作职责

(一)相关部门职责

农村危险房屋治理改造由东钱湖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区建设管理局负责指导镇政府开展各项工作,规划、国土、社管、市场监管、安监、公安等行政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关行政监管、行政许可以及危房改造实施过程中的配合工作。

(二)房屋所有人职责

房屋所有人是房屋使用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担负起日常维护、委托鉴定、安全治理的主体责任,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监管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拒不整改、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五、改造方式及要求

(一)C、D级危房具备原址重建条件的,原则上可采取原址拆除重建的方式解危,C级危房也可通过维修加固的方式解危;虽不具备原址重建条件,但具备新批宅基地条件的,可根据同等面积或规定可批面积,按照《东钱湖镇村民建房审批实施办法》(东政〔2011〕60号)规定予以异地重建解危。其原有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收归属地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国有土地的收归国家,原房屋权证注销),原房屋原则上应拆尽拆。

以上改造方式需符合依法批准的村庄布点规划和村庄规划,由房屋所有人向属地村委会提出申请,申请时需提交改造方案和实施计划,经属地村委会初审通过报东钱湖镇人民政府审批后予以实施。危房改造完成后,属地村委会及时组织农村建筑工匠或相关专家对房屋解危情况进行现场验收,并将验收结果上报东钱湖镇人民政府审核,验收重点包括工程完成及质量安全隐患消除情况、是否符合规划要求、改造方案及实施计划等。

(二) C、D级危房所有人以申购村集体经济组织联建房方式解危的,申报审核及结算办法由各村自行确定,最终报东钱湖镇人民政府备案,各项农村危房治理改造补助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其原有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收归属地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国有土地的收归国家,原房屋权证注销),原房屋原则上应拆尽拆。

(三)房屋所有人如不愿通过拆除重建、修缮加固和异地重建等方式实施解危,其另有住房或能自行解决住房的,原C、D级危房均须腾空停用, 并以动态监测方式进行监管,危险程度高且影响周边安全的应予以拆除,东钱湖镇人民政府做好产权保全工作。

(四)用于出租、经营农家乐、民宿等涉及公共安全的C、D农村危险房屋,未按规定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解危处置措施的,不得用于出租及生产经营。

(五)属地村行政区域内有提前拆迁空置房屋的,由房屋所有人向属地村委会提出换房居住申请,并经东钱湖镇人民政府审批后签订换住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换住房源由东钱湖镇人民政府统一进行调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D级危房农户,换住双方原房屋所有权不变。换住房屋原则上与原房屋面积接近,不结算租金,但日常维护、水电等各项费用支出以及房屋使用安全均由住户自行负责,同时住户须妥善保护屋内设施,确保正常使用,如有损坏,必须修复或原价赔偿。换住房屋不得私自改变用途、出租或用于违法违规活动,否则无条件收回,住户他处已解决住房的应无条件立即归还并腾退换住房屋。换住后原房屋须腾空停用,并以动态监测方式进行监管。危险程度高且影响周边安全的必须予以拆除,东钱湖镇人民政府做好相关房屋产权保全工作。换住房屋如因工程项目建设需要拆除或政府另有他用的,换住户必须无条件服从,立即腾退换住房屋。

六、设立区级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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