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定交〔2010〕24号
局管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区政府办公室《转发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定政办函【2009】65号)文件精神,按照行政审批和行政监管职能相对分离的原则,对我局系统各单位行政审批职能进行整合集中后,设立行政审批科,成建制进驻区审批办证服务中心,现将局系统内16项行政许可事项、9项非行政许可事项和1项许可类工作事项的办理方式明确如下:
一、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方式
(一)下列实行“一审一核”制的事项,由窗口(行政审批科)统一受理、直接办理、统一送达:
1、水路运政许可
(1)水路运输经营许可
①区内水路客运企业设立经营(含航线)
法定时间:20个工作日;承诺时间:16个工作日
审查员:李修南; 核准员:沈振波。
②区内水路客运企业扩大经营范围(含航线)
法定时间:20个工作日;承诺时间:16个工作日
审查员:李修南; 核准员:沈振波。
③区内水路客运企业变更
法定时间:20个工作日;承诺时间:16个工作日
审查员:李修南; 核准员:沈振波。
④区内客运航线及船舶新增审核
法定时间:20个工作日;承诺时间:16个工作日
审查员:李修南; 核准员:沈振波。
2、公路路政许可
(1)占用、挖掘公路或使公路改线作业许可
法定时间:20个工作日;承诺时间:12个工作日
审查员:李修南; 核准员:朱国鸿。
(2)跨越、穿越公路作业许可
法定时间:20个工作日;承诺时间:10个工作日
审查员:李修南; 核准员:朱国鸿。
(3)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设施许可
法定时间:20个工作日;承诺时间:10个工作日
审查员:李修南; 核准员:朱国鸿。
(4)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等设施许可
法定时间:20个工作日;承诺时间:10个工作日
审查员:李修南; 核准员:朱国鸿。
(5)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行使公路许可
法定时间:20个工作日;承诺时间:7个工作日
审查员:李修南; 核准员:朱国鸿。
(6)增设公路平面交叉道口许可
法定时间:20个工作日;承诺时间:12个工作日
审查员:李修南; 核准员:朱国鸿。
(7)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许可
法定时间:20个工作日;承诺时间:10个工作日
审查员:李修南; 核准员:朱国鸿。
(8)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许可
法定时间:20个工作日;承诺时间:12个工作日
审查员:李修南; 核准员:朱国鸿。
(9)公路用地森木更新、砍伐许可
法定时间:20个工作日;承诺时间:10个工作日
审查员:李修南; 核准员:朱国鸿。
3、道路运政许可
(1)货运经营许可
①区内普通货物经营许可
法定时间:20个工作日;承诺时间:12个工作日
审查员:龚慧萍; 核准员:吕 冬。
②区内货物运输车辆变更(新增、更新、过户)
法定时间:20个工作日;承诺时间:12个工作日
审查员:龚慧萍; 核准员:吕 冬。
(2)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货运站场经营许可含货物集散服务、货运配载服务、货运代理服务和仓储理货服务)
①区内道路运输客运站(场)经营许可及变更
法定时间:15个工作日;承诺时间:8个工作日
审查员:龚慧萍; 核准员:吕 冬。
②区内道路运输货运站(场)经营许可及变更
法定时间:15个工作日;承诺时间:8个工作日
审查员:龚慧萍; 核准员:吕 冬。
(3)车辆营运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
①企业从事客运出租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
法定时间:20个工作日;承诺时间:15个工作日
审查员:龚慧萍; 核准员:吕 冬。
②个体从事客运出租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
法定时间:20个工作日;承诺时间:15个工作日
审查员:龚慧萍; 核准员:吕 冬。
③车辆营运证经营许可(更新)
法定时间:20个工作日;承诺时间:5个工作日
审查员:龚慧萍; 核准员:吕 冬。
④车辆营运证经营许可(过户)
法定时间:20个工作日;承诺时间:5个工作日
审查员:龚慧萍; 核准员:吕 冬。
(二)下列需要专家会审、集体研究决定或者领导审批的事项,由窗口(行政审批科)统一受理、统一审查、直接提交、统一送达:
1、道路运政许可
(1)客运经营许可(含客运企业经营许可、班线、包车)
①区内道路旅客运输(含客运企业经营许可、班线、包车)经营许可
法定时间:20个工作日;承诺时间:12个工作日
②区内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变更(新增、增班、增座、走向调整)
法定时间:20个工作日;承诺时间:12个工作日
③区内旅客运输线路变更(新增、更新、过户)
法定时间:20个工作日;承诺时间:12个工作日
④区内道路旅客运输车辆变更(新增、更新、过户)
法定时间:20个工作日;承诺时间:12个工作日
(2)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
法定时间:20个工作日;承诺时间:7个工作日
(3)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
法定时间:15个工作日;承诺时间:15个工作日
二、非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方式
(一)下列实行“一审一核”制的事项,由窗口(行政审批科)统一受理、直接办理、统一送达:
1、道路运政方面
(1)临时班车客运标志牌配发
法定时间:10个工作日;承诺时间:7个工作日
审查员:俞玲玲; 核准员:吕 冬。
(2)营运车辆二级维护备案、技术等级评定
法定时间:无;承诺时间:即办
审查员:柳兰兰。
(3)外省货运车辆驻点经营登记
法定时间:无;承诺时间:即办
审查员:虞 丰。
(4)客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
法定时间:无;承诺时间:即办
审查员:俞玲玲。
(5)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
法定时间:无;承诺时间:即办
审查员:虞 丰。
(6)客运人力三轮车《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
法定时间:无;承诺时间:即办
审查员:俞玲玲。
(7)非本省车辆承运危险货物备案登记
法定时间:无;承诺时间:即办
审查员:虞 丰。
(8)机动车维修工时单价标准备案
法定时间:无;承诺时间:即办
审查员:柳兰兰。
2、水运工程方面
(1)水运工程质量监督
法定时间: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间:16个工作日
审查员:李修南; 核准员:沈振波。
三、许可类工作事项办理方式
下列许可类工作事项由窗口(行政审批科)统一受理、统一审查、直接上报、统一送达:
1、水路运政许可
(1)水路运输经营许可
①市际、县(区)际客运航线及船舶新增初审
法定时间:20个工作日;承诺时间:16个工作日
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