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定委〔2006〕10号《舟山市定海区第四个五年依法治区和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作出具体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一、指导思想
二、总体目标
三、主要任务
2.加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要大力提倡和学习宣传通过法律途径、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进步;要加强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宣传,促进经济主体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要学习宣传人口、资源、环境和公共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要学习宣传知识产权保护、加强自主创新、推进科技进步的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意识,促进科技强区建设;要学习宣传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促进和保障民营企业的健康成长。
4.加强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要加强依法维权、依法信访的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要开展治安和刑事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要加强法律权威和司法公正教育,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6.深化基层依法治理,整体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要按照市委关于建设渔农村小康社区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规范、深化星级“民主法治社区(村)”创建活动,整体推进农渔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在城区,要全面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建设活动,完善居民自治,促进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社区建设。要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围绕本地区、本行业、本部门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充分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活动。
8.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要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方针,以推广创新“枫桥经验”为抓手,进一步深化“严打”整治斗争,增强打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升“平安乡镇(街道)”、“平安社区”、“平安港口”等创建活动的质量。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落实治安防范各项措施。加强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建设,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对象和要求
1.领导干部学法,重在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各级领导干部要在学法用法中率先垂范,增强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增强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增强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要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 中心组学法制度、法律知识讲座制度、年度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领导干部学法登记和学法档案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前的法律咨询论证制度,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要把法制教育纳入教学总体规划,列入学习课程。
3.青少年学法,重在培养法制观念。要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努力培养青少年的爱国意识、守法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对小学生要注重进行法律启蒙和法律常识教育,培养自律、自护意识,增强分辨是非能力,养成守法习惯;对中学生特别是高中专学生要突出法律基础理论的学习,树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理念。要充分发挥课堂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坚持法制教育与品德教育并重,确保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学校法制副校长聘任率要达到100%,并切实做好培训工作。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开辟第二课堂,通过多种形式的学法用法实践活动,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对社会闲散青少年、有不良行为和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青少年,要在开展法制教育的同时,注重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
5.农渔民学法,重在提高法律素质。要从农渔民实际需要出发开展法制教育,宣传内容要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宣传手段要为群众喜闻乐见。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小康社区建设,继续深入开展“送法进社区”、“送法到码头”、“送法到船头”、“送法到田头”活动。要突出法制教育与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的有机结合,在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农渔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同时,努力增强群众“权利和义务相对等”的法治观念,引导农渔民依法信访,理性维权。要重点做好社区干部、村“两委”干部、村民代表的法制教育,注意培养农渔村基层法制建设的骨干力量。社区(村)干部学法每年不少于4次,村民代表学法每年不少于2次,每年至少在本社区(村)组织1次法律普及宣传活动。
本规划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201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下半年至2010年。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每年制定工作计划,突出工作重点,认真组织实施,并分年度做好部署、检查和总结工作。中期要适时开展督导检查。
六、工作原则
2.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群众的实际法律需求出发,为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
4.以点带面,整体推进。要结合本地区和部门实际确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联系点,加强对联系点的督促、指导和检查。要根据新时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要求和新特点,注重发现、培育和推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好的做法和先进典型,以点带面、示范引导、整体推进。
1.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的领导体制。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健全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明确领导职责。人大要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各级政府要把普法依法治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估体系,纳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的目标管理责任制。政协要通过各种参政议政的途径,支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3.建立普法依法治理考评与奖惩激励机制。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年度整体工作考核内容,实行党政领导负责制,不断完善普法依法治理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健全监督与奖惩机制,开展规划实施的年度和阶段性考核工作,对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开展工作不力的单位要通报批评。
5.加强队伍和阵地建设。要着力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进一步发展壮大普法联络员、信息员和普法讲师团队伍,加强培训,不断提高其政治与业务素质。进一步巩固板报、宣传栏、农渔民夜校、社区法制学校等传统宣传阵地,完善基础设施,提高教育水平,并引导其向特色化发展。进一步发挥社会各界的作用,积极开展公益性法制教育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支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格局。
抄送:市委办,市府办。
(共印1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