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定交〔2010〕13号
局管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加强行政审批科规范化建设,提高行政效率,优化服务质量,现对行政审批科科长、审查员、核准员的职责明确如下:
一、职位
科长、审查员、核准员。
二、职责
(一)科长
主持行政审批科全面工作。
1、组织行政审批事项的现场勘察等工作;
2、组织协调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联合审批工作;
3、负责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报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签批工作;
4、主持召开行政审批科科室会议;
5、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审查员:
1、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申请的受理、申请材料的形式审查和实质性审查(现场勘察等);
2、负责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行政审批事项申请材料的退回;
3、负责行政审批事项年检和延续申请的审查,核发许可证或行政许可年检和延续意见书;
4、负责授权直接办结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
5、负责直接办结件各类证书的制作并送达;
6、负责直接办结事项的申请材料整理归档。
(三)核准员
1、负责审核审查员受理、审查后的相关申请资料;
2、负责对行政审批事项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建议,报科室会议研究决定;
3、负责行政审批事项办结件各类证书的制作并送达;
4、承担行政审批事项办结后申请材料的整理归档。
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