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定交办〔2010〕13号
局管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树立典型、弘扬先进,在全系统内掀起人人崇尚劳模、学习劳模、赶超劳模、争当劳模的热潮,经党组研究,决定召开夏梅仙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0年10月15日14:30;
二、地点:解放街道6楼会议室;
三、参加对象:局系统内干部职工(各单位名额见附表);
四、内容:宣读党组决定、先进事迹宣讲、领导讲话等;
五、其它
1、各单位(科室)要高度重视此次先进事迹报告会,确保人员足额到会。局管局属各单位班子成员、局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必须参加报告会,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要向局办公室请假;
2、请参加报告会人员提前10分钟到会场。
二○一○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