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定交〔2010〕156号
各有关乡镇(街道)、局管局属各单位:
国庆节即将来临,为确保节日期间我区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上级有关工作要求,现就做好节日期间全区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和稳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国庆将至,交通运输又将迎来新一轮客流高峰,上海世博交通安保工作任务更加繁重,工程建设随气温逐渐回落也进入施工高峰期,台风等极端气象灾害期将延续。因此,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清醒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和维护稳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立足早准备、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置,把做好安全生产和维护稳定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真正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的工作格局,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和维稳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全区交通行业安全稳定。
二、周密部署、突出重点、注重管理实效
各单位要在节前周密部署节日期间交通运输、交通工程建设施工安全生产和维稳工作,要突出工作重点,加强检查督促,注重管理实效。接到通知后要按照文件精神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关要求,立即组织一次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确保节期稳定。一要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部署检查,研究落实节日高峰期运力保障和应急疏客预案,确保交通运输安全、有序、畅通,重点加强对客运车辆、船舶的技术状况和车船救生设备设施配备情况的检查,确保参加节日运输的客运车、船技术状况良好,车船救生设备设施配备到位,并处可用状态;二要深入企业,特别是危运企业,加强对从业人员节前安全意识教育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重点要加强对司驾人员安全意识教育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司驾人员严格落实安全驾驶车船的相关制度,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超速、超载等违规违法行为,切实提高广大驾驶员安全行车意识。加强对交通客运站场(码头)消防安全和危险品查堵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防止发生火灾事故和危险品、违禁品进站、上船、上车;三要加强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部署检查,研究落实节日期间工程建设施工安全事故预防措施,合理安排工期,尽量避开节日客运高峰,认真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监管人员,要重点加强对较大危险性作业的各类安全防范措施和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防止垮塌、坠落、触电、火灾等事故的发生。同时要加强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尤其是民工的安全意识教育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防止“三违”而发生事故。四要加强重点危险路段的检查。加强对全区道路、桥梁、隧道的巡查,特别是临水临崖及“三高”路段,发现隐患要及时予以排除;要加强对主要交通道路危险点段和施工养护路段的检查,完善施工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设施,及时修复破损路面,特别要加强边施工边通车路段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人员安全和道路安全畅通。各单位要于9月26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对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要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必要时进行通报和挂牌督办。各单位将督查情况于9月28日前报区交通局运安科,局将于本月下旬开始对各单位节前准备和安全检查工作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三、加大监管力度,强化源头管理
节日期间,各单位(部门)要加强行政执法力度,要结合全国统一部署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加强对车站、码头和渡口渡船的督查工作。一要督促各客运车船严格按额定载客数载客,严厉查处客运车船超载行为。二要督促各水陆客运站严格执行上海世博会环沪护城河客运站安保安检的有关规定,落实安保安检责任,防止违禁物品上车上船。三要督促各乡镇政府落实渡口渡运安全责任,加强危险品查堵,防止渡船超载、超核定航线渡运等安全事故。四要加强对客车、旅游客车违规中途上下客和“黑车”载客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维护正常客运市场秩序。五要加强对客运企业监督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管,督促企业随时掌握重点时段重点车船的动态。
四、严格值班制度,及时报送信息
各单位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其他突发事件的发生,认真做好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突发紧急事件,在组织自救的同时,要按规定及时上报。节日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值班,严格执行单位领导带头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随时掌握交通安全生产情况,注意保持信息畅通,严格执行报告制度,重大险情、伤亡事故和突发事件要按规定随时上报。国庆期间值班表于9月28日前报局运安科,《国庆节期间的安全生产情况每日上报表》于每日15时前报送,《国庆节期间的安全生产情况汇总上报表》于10月7日16时前报局运安科。联系电话:2037596,传真:2031143。
附件:1.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总体情况汇总上报表.doc
二○一○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