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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港航〔2020〕1号
关于做好2020年水路春运工作的通知
分局属各科室、港航管理检查站、各港航企业、各镇(街道)船舶管理部门:
2020年春运从1月10日开始,至2月18日结束,共历时40天。为切实做好定海辖区港航系统春运工作,确保春运工作平稳有序进行,根据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关于做好2020年水路春运工作的通知》(舟港口〔2019〕140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2020年春运各项工作,现对2020年春运工作部署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春运工作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各科室、港航管理检查站、各港航企业要充分认识春运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持“安全第一、保障有力、方便快捷、服务至上”的总体要求,早动员、早部署,认真扎实地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完成春运各项任务。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全力以赴做好春运期间重点物资运输保障和安全管理工作。
为切实加强对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分局成立以吴文琦为组长,柳志浩为副组长,分局属港航管理检查站、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航运管理科,负责春运期间日常联系协调工作(详见附件)。各港航企业也应相应成立工作机构,做到责任明确、任务到位。
二、认真周密部署,确保运输畅通
各科室、港航管理检查站要认真总结往年春运工作经验,做好企业服务工作,提前谋划,统筹安排好节日市场供应和重点物资运输,重点关注煤炭、成品油等重点物资的运输保障工作。春运期间寒潮、雨雾、风雪等恶劣气候状况多发,且经常性影响运输,各港航企业在做好安全保障的前提下,合理安排船舶运输和码头装卸。
三、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做好春运安全工作
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把运输安全作为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开展全方位安全大检查
各科室、港航管理检查站要集中力量,结合《关于定海辖区航运企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的通知》、《定海辖区港航系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计划》等文件要求,在港航系统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方位严防事故发生。要跟踪检查春运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发现隐患和薄弱环节及时督促整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分局汇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春运生产安全稳定。
(二)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
各科室、港航管理检查站要加强重点领域现场安全监管工作。一是要加强对辖区安全监管重点航运企业的监督管理,重点检查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以往排查出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冬季消防及海上寒潮大风恶劣天气防范工作落实情况、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情况等。二是要加强执法巡查,积极配合海事部门严厉打击内河船舶、“三无”船舶、船舶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好政府协调定点砂石装卸作业点、包装危险品临时作业点和水运工程项目的联合执法工作。三是要加强港口危险货物经营监管,督促危险品码头切实落实港口危险货物申报制度,严格按照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开展港口作业。同时要强化现场监管,对有关危险品临时作业点和危险品码头加强重点巡查,保障港口运输和货物作业安全。四是要做好水运工程项目和航道工程的安全检查工作,强化企业安全意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五是各镇(街道)船舶管理部门要按照“三定”方案继续落实“黑名单”船舶的管控工作。
(三)完善恶劣天气和紧急情况下的应急保障工作。各科室、港航管理检查站要做好春运期间的水路货运寒潮大风、雨雪冰冻、大雾等恶劣天气防范工作,及时发布气象预警,研究确定针对性防范措施。督促航运企业在春运期间增加船岸联系频率,进行岸基指导并做好记录,对夜间航行船舶要在夜间至少开展一次船岸联系工作,进行航行安全指导。督促航运企业要每天上午11时前通过“舟山江海联运公共信息平台”如实、及时录入船舶动态和岸基值班等信息,上报率要争取达到100%;恶劣天气应急响应期间要按预案要求进行电子巡查和值班抽查,组织开展船舶动态和岸基值班抽查核对,督促企业切实落实防范恶劣天气和应急准备的各项措施,严格执行有关航行规则和操作规程,严禁超抗风等级和冒险航行。
四、加强舆论宣传,落实值班值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