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一、背景
随着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及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的制定、修改、废止情况的发生,区政府于2018年公布的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已不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再次进行清理。为此,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 2019 年 12 月 31 日以前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原区委区府办)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维护法制统一。
二、依据
1.《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378号)
2.《浙江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浙政发〔2019〕27号)
3.《浙江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2019年版)》
4.《舟山市(浙江自贸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舟政发〔2019〕27号)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文件
三、过程